黑龍江省出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穩就業措施
原標題:我省出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穩就業措施 對不裁員少裁員中小微企業100%返還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 每招用1個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元就業補貼
近日,為了有序推動復工復産和疫情防控,黑龍江省出臺了《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為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和小微企業提供多項政策保障,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各地市要積極圍繞取消復工復産不合理限制、推動重點項目和行業加快開復工、做好復工復産服務保障這三個方面有序推動復工復産。
中小微企業每招用1個高校畢業生補貼1000元
措施規定,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返還標準提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對暫時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適當放寬其穩崗返還政策認定標準,重點向受疫情影響企業傾斜,返還標準按3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確定。
切實降低企業成本負擔,落實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定額稅收減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每吸納1人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2020年6月底前,允許工程建設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2019年以來沒有拖欠工資記錄的企業可免繳。落實好黑龍江省階段性減、免、緩、降社會保險費政策,減免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順延,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至20萬元
強化融資信貸支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對吸納就業多、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給予貸款擔保及再擔保風險補償、應急週轉金借款、保險費補貼和財政獎補資金等支持。
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應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提供,與此同時,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力度。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由15萬元提高至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
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與此同時,強化平臺就業支撐,對符合條件的平臺就業人員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支持。
勞務市場每介紹1人就業給予200元補助
引導省內企業復工復産、百大項目開工、物流體系建設優先吸納農民工和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優先吸納農村貧困勞動力和低收入群體就業,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每介紹1人成功就業且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200元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拓寬就業渠道,擴大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高校畢業生招聘規模,省屬國企和駐省央企在年度用人計劃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項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得將本單位實習期限作為招聘入職前提條件。適當延遲錄用接收,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可將戶口、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就業見習補貼標準從見習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提高至60%,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含)的單位補貼標準提高至70%;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
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及時將受疫情影響人員納入就業援助範圍,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
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自2020年4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自2019年12月起,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自2020年3月起,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高於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2020年3月至6月,以現行聯動機制測算的補貼標準為基礎,將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人員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提高1倍。
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重點面向企業職工等城鄉各類勞動者開展線上線下職業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擴大以工代訓補貼範圍,參保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開展天數計算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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