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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碼支付告別“無證駕駛” 統一“交規”規範行業發展
2017-12-28 10:59:09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編輯:許煬

條碼支付告別“無證駕駛” 統一“交規”規範行業發展

  餐館吃飯、超市購物時,掃一掃店家的二維碼,可以秒速結賬;打車到了目的地,掃一掃司機的二維碼,車費立馬轉過去;甚至早餐買個煎餅果子、冬日來包糖炒栗子,也可以掃二維碼付款……隨著我國移動支付的發展,這樣的便捷支付手段已經深深地烙在日常生活中。

  殊不知,輕鬆掃碼的背後蘊藏著風險。囿于缺乏統一的業務規範和技術標準,在條碼生成機制和傳輸過程中,往往存在著盜取資金、木馬病毒等隱患,易引發支付安全案件,市場機構在業務推廣過程中也存在不正當競爭等現象。

  這種現象將得到遏制。昨日,央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的通知》(下稱《通知》),並配套印發兩套技術規範,為條碼支付業務開展提供統一的規範和標準,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提供掃碼服務須“持證上崗”

  條碼支付過低的市場進入門檻,觸發了市場的無序競爭。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鷂形容説,這如同“無證駕駛”、“危險駕駛”,風險集中,《通知》則明確了條碼支付的“交規”。

  在業務規範方面,《通知》從資質、清算、市場秩序等方面提出了五點要求。

  一是強調業務資質要求,明確支付機構向客戶提供基於條碼的付款服務時,應取得網絡支付業務許可;支付機構為實體特約商戶和網絡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服務的,應當分別取得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和網絡支付業務許可。

  二是重申清算管理要求,明確要求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應當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

  三是要求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市場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詆毀其他市場主體的商業信譽,不得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其他市場主體利益、排擠競爭對手,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四是規範條碼生成和受理,提出交易驗證方式、交易限額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防護等措施,保障條碼支付業務的安全性。

  五是加強商戶管理和風險管理,從特約商戶資質審核、受理協議簽訂、商戶風險評級等方面提出要求,強化業務風險管理。

  “這是我國首次對條碼支付的全面、系統的安全梳理和管理規範,應該説,在全球範圍也屬比較新的嘗試,反映了監管部門在如何跟進、管理和推動創新支付方面的前瞻思考和最新實踐成果。”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蔡洪波表示。

  500元以上不可掃靜態二維碼

  《通知》會否對用戶的掃碼體驗産生影響?梳理具體規定可以發現,用戶體驗會略有變化,但影響並不大,依舊快速便捷且安全性更高。

  相關統計顯示,95%的條碼支付業務是單筆500元以下的小額交易,今年上半年筆均百元左右,體現出條碼支付小額、便民的特徵。

  因此,《通知》仍將條碼支付定位於小額、便民支付,作為銀行卡支付的重要補充。同時,考慮到用戶的多樣化、個性化需求與條碼支付風險的特殊性,《通知》建立了A、B、C、D四個風險等級與對應的交易限額。

  具體而言,對於動態條碼,採用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在內的兩種(含)以上有效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限額由銀行、支付機構與客戶自行約定;對於採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有效要素進行驗證的,單個銀行賬戶和所有支付賬戶、快捷支付限額5000元/天;對於採用不足兩類有效要素驗證的,業務限額1000元/天。

  使用靜態條碼進行支付的,風險防範能力為D級,無論使用何種交易驗證方式,同一客戶單個銀行賬戶或所有支付賬戶、快捷支付單日累計交易金額應不超過500元。

  這意味著什麼?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打了一個場景比方:“如果你在飯店裏吃了一頓600元的大餐,你要掃飯店的靜態二維碼付款就有點困難了。不過不要緊,這個時候你讓收銀員來掃你手機上的動態二維碼就可以。”(⊙記者 李丹丹 ○編輯 黃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