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數字貨幣,很多業內人士往往將其與比特幣一類的所謂虛擬貨幣等同起來,但是其實二者有著巨大的差異。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的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數字加密的虛擬資産,此前短時期內其價格的快速飆升所暴露出來的風險,引發了各國政府的關注。對於這些快速膨脹和蔓延的産品,為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我國加強了對ICO的監管,並於去年叫停ICO。
那麼,究竟什麼是數字貨幣?今後其發展方向是什麼?這些問題成為今年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一大焦點。
實際上,中國人民銀行此前早已經開展了數字貨幣的研究,同市場共同合作研發數字貨幣。據悉,央行正在研發的名為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DC就是數字貨幣,EP是電子支付。研究數字貨幣不是説讓貨幣實現某種技術方案的應用,而是在本質上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和低成本,同時也考慮安全性和隱私保護。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不僅局限于當下炒得火熱的區塊鏈技術,還有可能是其他技術,包括當前電子支付基礎上演變出的技術等。這就厘清了當前把區塊鏈、比特幣與數字貨幣混淆的概念。
對於發展不慎重、快速膨脹、更多體現虛擬資産交易色彩的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所謂虛擬貨幣,我國加大監管力度,並不意味著對數字貨幣發展的否定,實際上更體現了對數字貨幣推進的慎重。數字貨幣的發展是一大趨勢,具有技術發展到一定程度上的必然性。
數字貨幣發展的根本方向,是強調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同時防止其成為過度投機的工具。我們不能只是關注技術發展而忽略其金融的屬性。在審慎發展數字貨幣的同時,要注重其對金融穩定的影響,密切關注推進中潛在的風險苗頭,防止不負責任的創新所帶來的風險。尤其是當前出現的一些技術應用並沒有專注于零售支付領域,而是重在虛擬資産,具備投機效應,引發“一夜暴富”幻想,不僅會對金融體系産生衝擊,也不利於實體經濟的穩健發展。
數字貨幣本身是一種貨幣,要考慮到貨幣政策、金融穩定政策傳導機制的順暢和安全。因此,在研究推進的過程中,需要慎之又慎、測試再測試,以確保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定。
比特幣的暴漲暴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這也給我們帶來警示,即在數字貨幣的研發推進過程中,需要把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擺在重要的位置。尤其是我國人口眾多,居民收入不斷增長,投資理財需求上升,一旦出現問題,很容易導致消費者實質性利益的損害,埋下風險隱患的種子。同時,也要對金融消費者進行教育,提升大眾防範投資風險的意識。(龐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