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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工商局發佈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9-01-23 15:24:12

  國際在線吉林報道(陳施):1月23日,長春市工商局發佈2019年度第一期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2018年7月17日,長春市工商局接到匿名舉報,稱有人在長春市長江路銀座A座B棟1門902室從事違法經營行為。長春市工商局工作人員調查發現,當事人汪某以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産品標簽和紙質宣傳資料為廣告載體,將普通襪子宣傳為“紳士磁療襪”,含有“根治腳氣、腳癬,深度刺激足部穴位,打通全身經絡,緩解老寒腿症狀”等內容,而且汪某還無照經營。長春市工商部門依法責令汪某停止發佈違法廣告,限期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並處罰汪某10萬元。

  近日,長春市工商局接到上海弘奇永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舉報,稱位於長春火車站北廣場換乘中心地下一層二號“永長和豆漿店”經營者湯某存在侵犯“永和豆漿”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長春市工商局工作人員調查發現,自2016年1月1日起,湯某在未經上海弘奇永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店面牌匾及店內宣傳畫上突出使用“永和豆漿”字樣,侵犯了“永和豆漿”註冊商標專用權。長春市工商局依法責令湯某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處罰湯某10萬元。

  近日,長春市工商局收到群眾舉報,稱長春市朝陽區喬瓦尼髮型設計店發放的VIP卡中存在“霸王條款”項目。長春市工商局工作人員調查發現,2018年2月開始,髮型設計店發行“喬瓦尼髮型藝術家VIP卡”,消費者需要往VIP卡裏充值,結賬時使用VIP卡享有店內優惠。長春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在VIP卡背面發現商家標注有“本卡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的內容。長春市工商局依法責令髮型設計店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髮型設計店3000元。

  2018年6月1日,長春市工商局在查處北京五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違法廣告案時發現,北京五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與深圳今日頭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廣告“單次推廣協議”,約定由“今日頭條”在前臺製作發佈廣告,北京五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提供落地頁連結,以欺騙的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增加“58同城”APP下載量。長春市工商局依法責令北京五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和深圳今日頭條科技有限公司停止違法行為,並分別處兩家公司3萬元罰款。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