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8月24日至9月23日,國家海洋督察組第三組對江蘇省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督察組于2018年1月14日向江蘇省政府反饋督察意見。國家督察組組長林山青通報督察意見。江蘇省委副書記、省長吳政隆作表態發言。江蘇省委常委、副省長楊岳主持會議。
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江蘇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海洋強國建設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時的重要指示,把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貫徹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體現到全省重大發展戰略和總體工作部署中。江蘇省委、省政府提出“1+3”功能區戰略,著力建設連雲港、鹽城、南通沿海經濟帶,積極推進由海洋大省向海洋強省轉變。堅持綠色發展理念,不斷增強發展的協調性和可持續性,研究出臺《江蘇省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行動方案(2015-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從制度層面將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轉變經濟發展思路,打造陸海統籌、江海聯動的發展模式,海洋産業結構顯著優化,海洋主導産業優勢突出,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快速發展。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把全省9676.07平方公里的海域納入保護區。實行嚴格管控措施,2012年以來,對不符合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21個海洋工程建設項目不予批准。紮實推進海洋行政執法,持續開展“海盾”“碧海”專項行動,嚴厲查處違法用海、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行為,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有效震懾了涉海違法活動。江蘇省高度重視海洋督察工作,對督察組指出的問題不回避、不護短、不推諉,積極推動各地、各部門及時整改,邊督邊改,嚴肅查處群眾舉報的問題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對督察組轉辦的30件舉報已全部辦結。
督察指出,江蘇省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産業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任務繁重,近岸海域生態環境品質問題突出,圍填海管控措施和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與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
一是國家有關圍填海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違反規定將試驗區內10公頃以下填海項目的審批權授權至南通市人民政府。海岸線保護與修復推進不力,目前江蘇省僅完成海岸線整治修復長度162.51公里。不按照海域使用管理的規定辦理用海審批手續,對海域內用海項目直接辦理用地相關手續,存在兩證並存現象。圍填海存在大量閒置現象,響水縣沿海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確權填海面積中,有967.79公頃尚無開發利用活動。自然保護區監管不力,鹽城市國家級濕地珍禽自然保護區緩衝區範圍內2.4萬公頃海域,屬於禁止類生態紅線區,但目前緩衝區海域範圍內有養殖用海9954.65公頃。
二是圍填海項目審批不規範、監管不到位。個別項目化整為零、分散審批。海域使用金徵收管理不規範,南通市通州灣腰沙開發建設項目管理基地圍堰吹填工程和南通如東洋口港臨港工業區排澇閘工程在繳納海域使用金前就取得了海域使用權證書。事中事後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
三是圍填海執法監管不規範、不到位。連雲港市海洋與漁業局2013年立案的連雲港市水利局非法佔用海域案,至今未作出處罰決定。鹽城大豐區灘塗海洋與漁業局對大豐正輝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50MW地面光伏電站項目違法佔用海域案,作出了免予行政處罰的錯誤決定。贛榆縣政府將連雲港凱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非法填海案罰款的70%,通過縣海洋與漁業局撥付給違法企業。
四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江蘇省陸源入海污染物佔海洋污染物總量的85%以上。2012年以來,灌河、王港河和栟茶河的河口附近海域海水水質常年處於劣四類或四類,3個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水質劣于一類海水水質。陸源入海污染源底數不清,督察組排查發現,江蘇省各類陸源入海污染源338個(含養殖排水口125個),但省環保部門僅提供了25個入海排污口的情況。
督察要求,江蘇省各級政府要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切實履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國家海域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制度,加強和規範圍填海管理,切實解決圍填海等海洋資源環境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於督察中發現的問題深入調查、厘清責任,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督察強調,江蘇省政府應根據《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至國家海洋局,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按照《海洋督察方案》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
在反饋會上,吳政隆代表江蘇省政府對國家海洋督察組表示衷心感謝。他説,在江蘇高水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的關鍵階段,督察組對江蘇省海洋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問診把脈,用詳實的數據和事例,指出了江蘇省存在的問題,對我們是警醒、是教育;提出的意見、建議十分中肯,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切合江蘇實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和操作性,對我們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時的重要指示要求,進一步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切實改善海洋生態環境,全面提升海洋事業發展水準,必將産生強有力的推動作用。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殷切囑託,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以高度的警醒自覺、更大的決心氣力,堅決抓好整改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對照反饋意見,不折不扣地解決好四個方面的突出問題;要切實提高責任擔當,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督導檢查、嚴肅責任追究,確保整改措施精準、務實、高效。我們一定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海洋工作的各項要求,以此次國家海洋督察為新起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務實的舉措,勇於擔當、善作善成,努力在新時代新征程展現生態文明建設新的更大作為。
國家海洋督察組常務副組長袁紹宏,江蘇省政府秘書長王奇,江蘇省有關部門和沿海各市縣(區)政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