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出臺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服務細則 限購一套,5年內不得轉讓
1月初,南京市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安居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高層次人才來南京買首套房可不受戶籍限制,公積金最高可貸120萬元。高層次人才如何在南京買房?1月16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佈了《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服務工作辦法(試行)》,明確了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的流程,並規定高層次人才限購買一套,所購房源5年內不得轉讓。
什麼樣的人才屬於本辦法規定的高層次人才?《辦法》提出,本辦法所稱高層次人才包含五類:第一類為《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中的A、B、C類人才;第二類為政府重點引進企業(項目)中的核心團隊成員;第三類為新型研發機構中的核心團隊成員;第四類為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當於A、B、C類的人才;第五類為經市政府認定的其他高層次人才。
同時,《辦法》規定,高層次人才必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且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任命文件,方可提出購房申請。
各類人才申請購房的流程並不一樣。《辦法》明確,各類人才、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向市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才安居辦)提出申請,其中:第一類和第四類人才中A類人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進行審核,B、C類人才由市人社局進行審核;第二類人才由其單位所在區(園區)人才安居辦審核並報經區政府(管委會)確認;第三類人才由市科委進行審核;第五類人才由市人才安居辦進行審核。
市房産局會同相關區政府,結合當前新建商品住房的上市情況,優選部分房源供應高層次人才。每個項目籌集的房源原則上不超過其申請上市銷售量的10%,上市銷售量超過500套的比例不超過6%。該部分房源不列入公證搖號售房範圍。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採取抽籤方式選房。
《辦法》還要求,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須本人購買,且僅限購買一套,所購房源5年內不得轉讓。購房執行實名制要求,認購後不得更改購房人姓名。合同備案後買賣雙方需解除合同的,所退房源優先供其他高層次人才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