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鹽城市行政案件異地集中管轄兩家試點法院之一,近兩年來,建湖法院大膽探索、敢於創新,積極尋求化解行政爭議新途徑,充分發揮司法在促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職能作用。示範引領,提升行政審判質效。注重發揮院庭長帶頭辦案的示範引領作用,主動適應集中管轄及司法責任制改革的要求,落實員額法官與年輕法官結對,定期召開行政條線業務研討會議,研究疑難複雜案件法律適用問題,切實提升行政審判能力水準。
紮實履職,促進行政爭議化解。樹立善意、審慎、謙抑的行政審判司法理念,紮實履行行政審判職能,有效監督公權力運行,保護群眾合法權益。強化多元調處,積極與轄區政府、案涉機關溝通銜接,聯動化解矛盾糾紛,2017年5月,妥善審結涉富建集團系列行政案件42件,有力維護了地方穩定。注重服務,助推法治政府建設。發揮裁判引領和規制功能,建立“一敗訴案件一司法建議”制度,對敗訴案件逐案發送、落實司法建議,推動行政機關規範履行管理與服務職能。
定期召開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聯席會議,通報案件審理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分析敗訴成因和執法瑕疵,提醒行政機關防微杜漸。完善機制,深化審判方式改革。完善繁簡分流機制,進一步提高簡易程式適用率,探索製作令狀式、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書,實現行政案件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完善行政巡迴審判機制,定期深入四縣一區巡迴審理行政案件,邀請行政執法人員旁聽庭審,取得減輕當事人訴累與放大案件審理效應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