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員賀剛就收到了一面案件申請執行人江某贈送的“公正廉明、為民做主”錦旗。
這是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執行款項共計221938.60元。幾年前,開發區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名下的車輛和房産,由於車輛難以查找,房産也是被執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經申請人同意,未進一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
2017年9月下旬,申請人江某申請恢復執行。執行員賀剛拿到案件後,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新開戶行有五千余元存款,立即依法扣劃並及時發放給申請人。隨即又將袁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將他的照片和身份信息等資料被“曬”在街道、社區和網絡上……袁某體會到了法院強制執行措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迫於壓力,袁某主動到執行局請求分期付款。考慮到被執行人的實際履行能力,執行員賀剛多次協調溝通,最終雙方當事人于2017年10月中旬達成了分期給付的執行和解協議,約定2018年元月前給付申請人江某第一筆執行款五萬元。申請人如期收到了首筆執行款,2018年剛上班就送來了錦旗。
“我所在的終本案件團隊處理的都是‘老大難’案件,我們要付出更多的耐心和精力,要盡全力執行好每一件案件。”執行員賀剛講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