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廳發佈了《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實施細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一年內累計達5次以上的,將構成一般交通失信行為。交通失信將對職業準入、個人信貸、車輛保險、評優評先都會有影響。
根據《細則》,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的交通失信行為分為一般、較重、嚴重3個等級。其中,一年內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次下發整改通知書而未落實整改,構成一般交通失信行為;一年內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3次下發整改通知書而未落實整改,構成較重交通失信行為;一年內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5次下發整改通知書而未落實整改,構成嚴重交通失信行為。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的交通失信行為同樣分為一般、較重、嚴重3個等級。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一年內累計達5次以上的,就構成一般交通失信行為。另外,駕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一年內累計達5次以上,駕駛無牌證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一年內累計達3次以上,駕駛加裝動力、載人、載貨等非法裝置的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一年內累計達3次以上等行為都將構成一般交通失信行為。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或者一年內發生一般交通失信行為3次以上等行為,將構成較重交通失信行為。
交通信用失信記錄自認定的失信等級之日起生效,一般交通信用失信記錄,有效期1年;較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較重失信庫,有效期3年;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嚴重失信庫,有效期5年,期滿自動修復。被徵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到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查詢交通信用信息。
一旦有交通失信記錄,會對本人有何影響?《細則》明確,交通失信將對職業準入、個人信貸、車輛保險、評優評先都會産生影響。比如,人社部門在組織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時,將把招錄對象交通信用情況納入考察。商業銀行在審批發放個人、企業貸款時,對申請人無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可提高貸款額度、降低貸款利率;對申請人有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應當視程度降低貸款額度、上浮貸款利率。審批發放信用卡時,對申請人具有較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應當降低授信額度,具有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可不予發放。(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