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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率先將“河長制”寫入地方法規
2018-03-02 09:59:55  |  來源:新華日報  |  編輯:羅毅

  原標題:南通“河長制”寫入地方法規

  《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條例》(下文簡稱《條例》)3月1日起施行。《條例》是江蘇省設區市出臺的首部水利工程綜合管理方面的法規,並在全省率先將“河長制”寫入其中。

  《條例》將水利風景區及水文化遺産保護納入法制化軌道,並對水利工程劃界確權、節約用水、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等作出明確規定。《條例》明確,對違反《條例》行為,水行政主管部門可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50元至10萬元不等的處罰;造成國家、集體、個人經濟損失的,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