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鎮江金山湖畔,和煦的陽光映照在澄澈水面上,一幅暖意融融的景象。然而就在幾個月前,金山湖周圍還釣竿林立,不僅有礙觀瞻,而且存在安全隱患,讓金山湖這顆城市“生態明珠”蒙上暗塵。有關部門雖然也曾多次整治,但效果並不理想。而今金山湖綜合整治效果卓著,與鎮江“河長制”推行密切相關。
2017年4月,圍繞中央和江蘇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部署要求,鎮江召開全市河長制工作交辦會,下發《鎮江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突出“六水共治”,為包括金山湖在內的全市3902個河湖庫明確了市縣鄉村1640名四級河長。鎮江市委書記惠建林、市長張葉飛擔任雙總河長,11名市委常委、副市長擔任市級河長,負責13條市級重點河湖的治理工作。5月底前,市縣鄉村四級河長全部到位,市縣鄉級總河長均由本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村級以下小微水體均分片明確了河長,真正實現了全市河湖河長全覆蓋。
鎮江全新升級版的河長制,在原河長制工作基礎上進行了四大升級,即組織架構升級,建立市縣鄉村四級河長體系,市縣鄉三級設立總河長,由本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擔任,成立“河長辦”;覆蓋範圍升級,由原來的骨幹河道升級為全市各類河道、湖泊和水庫;工作任務升級,明確了統籌規劃保護水資源、綜合治理改善水環境、實施修復提升綜合功能、強化監管推進長效管護等四項任務,實行“一河一策”;工作機制升級,建立“河長制”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報送共享制度、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在正向激勵與負面問責雙重考核下,各級河長認河、巡河、問河、治河,已成為鎮江河長制工作常態。截至目前,市委書記、市長兩位總河長先後6次專題調研河長制推行工作;副市長、市河長辦主任曹麗虹5次專題調研河長制工作;市級河長先後巡河42次;市河長辦印發市級河長交辦單51份,轄市(區)領導簽發交辦單188份,群眾反映強烈的一批河湖治理難題得到解決。
鎮江“河長制”的最大特徵,就是全面整合各級黨委政府執行力,有效彌補了以往多部門分管、“九龍治水”的不足,最大程度凝聚治水合力。縱向上,各級“河長”形成治水“首長責任鏈”;橫向上,發改、財政、水利、國土、農業、交通、環保、住建、工商、公安乃至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各有分工、各具使命。
在完成政府內部資源整合的同時,鎮江市還積極引入社會力量,變“政府治水”為“全面治水”,已成立各種護河護水志願者隊伍數百個,聘請上萬名“民間河長”、社會監督員。
這些“民間河長”與“在編河長”共同發力,一起朝著“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河湖治理目標奮力前行。
鎮江市明確,“河長制”不是簡單的“命名工程”,豎個牌子挂個名字就了事,也不是短期工程、階段性工作,而是河湖治理體系的根本轉變,不僅要把河道整治出來,承載應有的功能,還要把河道污染的根源找到,實行常態化管理。
通過“河長制”,鎮江初步實現“河長治”“水長清”,“精美鎮江”更加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