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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打造“陽光紀檢監察”
2018-03-16 09:15:01  |  來源:新華日報  |  編輯:羅毅

  原標題:江蘇以實際行動回答“誰來監督監委” ——讓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

  在江蘇,一項靶向明確的滾動式督查正在全省紀檢監察機關部署推進——刀刃向內、省市縣三級聯動,聚焦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管理、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構建、幹部依紀依法履職等內容,由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開展專項督查,著力發現監督不力、管理不力、履職不到位等問題。這是江蘇省紀檢監察系統“打鐵必須自身硬”專項行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全面推開後,我省紀檢監察機關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主動接受黨委監督、人大監督、司法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科學設置內部監督機制,形成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相貫通的綜合監督體系,為下一步監察體制改革步入深水區積極探索。

  在2017年“打鐵還需自身硬”專項行動基礎上,江蘇省紀檢監察系統于2018年2月初啟動“打鐵必須自身硬”專項活動,包括打造“陽光紀檢監察”、完善紀檢監察“1+N”制度體系、推行案件主辦人制度、從嚴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行為等12項重點舉措,讓各級紀委監委自覺接受監督、誠懇接受監督、樂於接受監督,習慣在制約和監督的環境下履行職責、開展工作。

  從“還需”到“必須”,體現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權力行使更要慎之又慎、自我約束更要嚴之又嚴。”江蘇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蔣卓慶表示,“我們不是被動接受監督,而是要主動接受監督、主動加強自我監督,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

  打造“陽光紀檢監察”,主動接受監督

  3月1日,鹽城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王小紅來到市委書記王榮平的辦公室,彙報鹽城首起留置案件——弶港鎮農經站工作人員張明明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展。

  像鹽城這樣,紀委監委主動向黨委彙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在我省已成為制度性規範,確保了黨對監察工作關鍵環節、重大問題的監督。全省各級監委成立以來,始終堅持在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自覺接受黨委監督。

  江蘇省委以上率下,各級黨委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黨委書記定期主持研判問題線索,分析反腐敗形勢,聽取重大案件情況報告,對初核、立案、採取留置措施、作出處置決定等審核把關。紀檢監察機關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遇有重要事項及時向同級黨委報告,既報告結果也報告過程。

  與此同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暢通人大、司法、民主、社會、輿論監督渠道,著力打造“陽光紀檢監察”,主動接受監督。

  以司法監督為例。江蘇省完善與相關單位工作協作和業務對接制度,強化相互制約,嚴把事實關、程式關和法律適用關。“監察體制改革後,在制度上形成監委調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的工作機制。我們查辦的案件要移送檢察機關審查公訴,檢察機關可退回補充調查,也可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省監委委員葛夕芳坦言,這就是檢察機關對監察機關的制約和監督,是對監察機關工作品質和工作能力的重大考驗。

  主動公開信息,既是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更是倒逼紀檢監察機關把工作做得更規範、更紮實。監察體制改革後,江蘇省紀檢監察機關更加重視信息公開。執法類信息最受公眾關注,江蘇省列出審查調查信息、執紀執法相關數據、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件處理情況、重要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19項必須公開的信息項目。同時,豐富信息發佈渠道。通過網絡、電視、廣播、報刊等載體,及時公開有關信息;定期邀請黨風聯絡員、特邀監察員實地考察,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紀檢監察幹部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織密監督網,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內部監督更考驗決心和毅力,必須高度自覺。”江蘇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周廣智表示,以職權分設強化權力制約,以風險排查切斷違規通道,以建章立制推動長效監管,我們不斷織密內部監督網,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以職權分設強化權力制約。江蘇省紀委監委22個內設機構中,13個是紀檢監察室,其中包括5個執紀監督室、7個審查調查室(1個承擔追逃追贓職能)、1個技術保障室。執紀監督室核心職責是把握聯繫單位政治生態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和專責監督;審查調查室不再固定聯繫單位,主要職責是按照“一事一授權”原則,對問題線索開展初核,對符合立案條件的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與江蘇省紀委監委一樣,監察體制改革後,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均實現執紀監督與審查調查部門分設,並將“打鐵必須自身硬”的要求嵌入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全過程,明確問題線索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集中統一管理,動態更新、全程監控;案件審理部門負責審核把關,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退回審查部門補充證據或重新調查。同時,對辦案過程開展“一案雙查”,既復查案件本身情況,也查明案件調查人員依紀依法履職情況。最終形成執紀監督、審查調查、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有利於完善紀委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增強日常監督能力,提升執紀審查專業化水準。”周廣智介紹,分設後將有效防範執紀執法過程中的廉政風險,完善紀檢監察機關自我監督體系。

  以風險排查切斷違規通道。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對信訪舉報辦理、問題線索管理、執紀監督、審查調查、案件審理、涉案款物處理等關鍵環節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進行全方位動態排查,落實防控措施和責任清單。上一輪排查共梳理出廉政風險點3.5萬個,制定防控措施4.3萬條。

  以建章立制推動長效監管。在江蘇省,一本“白皮書”和一本“黃皮書”頗受關注,所有紀檢監察幹部人手兩本。2017年,江蘇省紀委圍繞貫徹執行《中國共産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構建起“1+N”制度體系,也就是“白皮書”。2018年,江蘇省監委構建監察工作運行“1+N”制度體系,也就是“黃皮書”,圍繞監察體制改革後的權力運行,制定出臺監察工作運行的相關制度,包括監察調查措施使用規範、留置措施使用和留置場所管理規定、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全程錄音錄影實施意見、調查職務犯罪證據指引以及開展監察建議等,推動紀檢監察工作在規範化的軌道上運行。

  實行主辦人制度,錯案倒查問責

  1月31日19時許,無錫市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陶黎清接到電話:經江蘇省紀委監委批准,無錫市紀委監委可對市交通運輸局財務處出納會計顧超採取留置措施。這是全省市級監委留置“第一案”,標誌著江蘇省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及時落地。

  作為該案主辦人,陶黎清迅速召集辦案人員研究案情,制定審查調查方案。

  江蘇省實行案件審查調查主辦人制度,每起案件都指派一至兩名主辦人,帶領若干名協辦人員組成辦案組,依據規定程式查辦案件,同時實行辦案品質主辦人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確保所辦案件經得起歷史檢驗。

  這是經過試點後審慎推出的重要舉措,2017年省紀委試點後,取得明顯成效。“不僅效率顯著提高,案件辦理品質也大大提高。”江蘇省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四室辦案人員姜典辰感觸很深。江蘇省監委成立之前,他作為主辦人,與其他十多名同事一起查處蘇州市政協原主席高雪坤嚴重違紀問題,他負責統籌協調案件審查過程中的各個事項,對案件審查品質負責。

  “品質必須過硬。”姜典辰坦言,“壓力山大”。高雪坤嚴重違紀問題從審查到移送檢察院,雖然時間不長,但執紀審查品質卻得到檢察院工作人員一致好評。

  “建立案件主辦人制度有利於規範工作人員執紀執法辦案行為,嚴格辦案品質,落實辦案責任,提高辦案水準。”江蘇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劉月科介紹,全省各級監委成立後,便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推開案件審查調查主辦人制度。

  2018年前兩月,江蘇省省市縣三級紀委監委共立案3301件,同比增長13.6%,採取留置措施12人,指定管轄6件,黨紀處分3250件、政務處分335人。在江蘇,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不斷鞏固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