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劃定長江岸線保護區 保護辦法4月10日實施,一級水源地禁止無關建設行為
揚子晚報記者從南京市政府獲悉,《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辦法》將於4月10日起施行。這一辦法明確劃定長江南京段的保護區範圍。
該辦法明確,南京市長江岸線劃分為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開發利用區。
南京長江岸線保護區包括以下範圍:(一)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的岸線;(二)南京長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的岸線;(三)長江大勝關長吻鮠銅魚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內的岸線;(四)南京長江新濟洲國家濕地公園等沿江重要濕地內的岸線;(五)國家、省和市規定的其他岸線範圍。
長江岸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一)在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二)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建設生産設施,以及從事未經批准的其他活動;(三)在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內圍墾、建設排污口以及其他與水産種質資源保護方向不一致的項目;(四)在沿江重要濕地內建設破壞生態功能的項目,以及實施破壞濕地的行為;(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長江岸線保留區包括以下範圍:(一)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的岸線(二)南京長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部分實驗區內的岸線;(三)長江大勝關長吻鮠銅魚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部分實驗區內的岸線;(四)幕燕濱江、濱江新城等為滿足生活、生態建設需要的岸線;(五)國家、省和市規定的其他岸線範圍。
該辦法明確,長江岸線保留區內禁止下列行為:(一)在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項目;(二)在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建設生産設施、開展旅遊和生産經營活動。在其實驗區內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景觀的生産設施,或者建設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其他項目;(三)在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實驗區內圍墾、建設排污口;(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該辦法指出,南京市加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對長江大勝關長吻鮠銅魚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南京長江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實施重點保護,配備必要的管理、執法和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設備設施。加強外來入侵物種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嚴控外來有害物種入侵。
南京在長江岸線建立了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對長江岸線範圍內的濕地依法進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