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限由原3個工作日調整為2個工作日,資料齊全的即時申請即時辦結。近日,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聯合下發《關於維護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合法權益的通知》,壓縮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限,重點整治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切實保障我市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房産管理部門在房地産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時,要求提供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並在樓盤銷售現場予以公示。開發企業要認真履行承諾,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申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抵押登記手續,要應用信息化等技術手段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效率。
房管部門、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及時查處損害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的問題。對出現該行為的房企或銷售仲介,責令整改。對違規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暫停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資金撥付,並於公開曝光,同時納入企業徵信系統,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