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年能省3000萬 常州軌道交通産業加速"走出去"
在進出口貿易的加工貿易方式下,企業進口料件無需繳納關稅、增值稅和綜合稅,但進口原料需在海關進行手冊備案,在備案的兩年有效期內如果料件未在生産中使用完畢還需要補繳稅款。這個兩年有效期,和軌道交通較長的生産週期不相適應。日前,常州海關針對這一情況,積極幫助常州市軌道交通産業納入保稅加工監管模式試點範圍,新模式下軌道交通企業可比照飛機船舶行業實施監管,不用再受兩年有限期制約。
近年來,常州市軌道交通産業進出口業務增多。如中車戚墅堰機車有限公司每年向非洲、東南亞等地區出口內燃機車金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另外還有江蘇常牽龐巴迪牽引系統有限公司、今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蘇今創車輛有限公司等企業都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然後生産軌道車輛、車廂、機車等産品出口。
常州海關駐武進辦事處調研時了解到,今創集團等企業往往因擔心有效期限制,不能選擇加工貿易方式,而按一般貿易方式操作。一般貿易方式下,原料進口時就需要繳稅,生産成品出口時根據商品類別有不同比例的退稅,但軌道交通業動輒三年以上的週期讓這些企業的資金被佔用了,企業的進出口成本、融資成本將大大增加。
海關總署于2017年12月發佈《關於擴大飛機船舶行業保稅加工監管模式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石油裝備、軌道客車及地鐵車、海洋工程等大型裝備製造業和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均可比照飛機船舶行業納入保稅加工監管模式試點,加工貿易手冊有效期可根據實際合同週期制定。由此,常州海關積極聯繫我市軌道交通産業的企業,根據其生産特點與實際需求,對保稅加工監管模式下企業運轉的方式進行測算,幫助其向上級海關部門申請政策扶持。
據估算,江蘇常牽龐巴迪牽引系統有限公司納入保稅加工監管試點享受最新的加工貿易改革後,通過加工貿易方式運轉,一年就能省下500多萬元人民幣的成本支出,中車戚墅堰機車有限公司則能省下3000多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