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法院推26項舉措護航創新名城建設 司法保駕,送上“知産”保護“定心丸”
2017年1月19日,南京知識産權法庭揭牌儀式在南京鐵路運輸法院舉行。 姚強 攝
4月26日下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就南京市知識産權審判服務和保障創新名城建設情況進行通報。南京日報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轉發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知識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服務保障具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名城建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明確提出26項具體舉措,為南京創新名城建設護航。
南京知識産權法庭庭長姚兵兵介紹,知識産權案件侵權低門檻、維權高成本的情況一直存在,權利人面臨“舉證難、賠償低、週期長”等維權困境,對此南京法院近年來進行了諸多探索。
“在我院審理的蘇中天線專利權糾紛案中,被告在已被判決停止侵權的情況下繼續侵犯原告專利權,法院基於被告存在重復侵權的行為,全額支持了原告提出賠償100萬元的訴訟請求。這是我院全面加大知識産權民事賠償力度、提增侵權成本的一個典型案例。另外,法院還全面加強了技術領域知識産權保護推動科技創新、全面提升了知識産權案件審判效率縮減訴訟週期等。”姚兵兵説。
近日,市委、市政府轉發《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包括實現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全覆蓋、提升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品質、突出知識産權司法保護重點等內容,共計六大類26項舉措。
維權成本高和賠償額低一直是知識産權保護不力的突出問題,使得權利人往往陷入“贏了官司輸了錢”的尷尬局面。為此,《若干措施》要求“對於具有重復侵權、惡意侵權以及其他嚴重侵權情節的,依法加大賠償力度,提高賠償數額”“知識産權訴訟由敗訴方承擔維權成本”。此舉不僅可以提高侵權成本,也能更好調動被侵權人維權的積極性。
《若干措施》還提出,要加強對南京市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等創新主體關鍵核心技術的知識産權保護,推動科技進步,推進傳統産業優化升級。在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方面,法院將充分考慮知識産權無形性等特點,適當加大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對於權利人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取得的證據,法院及時出具調查令,彌補權利人舉證能力不足。
一般知識産權案件都適用普通程式,審理週期較長,直接影響到企業創新發展的效率。為此《若干措施》明確規定,要發揮庭前會議功能,力求集中審理、一庭閉庭,提高當庭裁判比例,原則上二審案件2個月、一審案件4個月、疑難案件6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