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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將河長制湖長制納入幹部考核
新華日報  2018-05-11 12:18:36

  原標題:河長制湖長制納入幹部考核

  經江蘇省政府領導同意,江蘇省河長制工作辦公室近日印發《江蘇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2018年度省級考核細則》,明確組織部門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納入幹部考核內容。

  全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由省、市、縣分級負責,省級考核內容包括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機制、重點任務、河湖管護等三方面。《細則》規定,2018年度省級考核由日常考核、年終考核、省級河長湖長評價等三部分組成。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對成績突出者頒發獎盃或證書。省河長制工作辦公室將相關考核結果報送省委、省政府,組織部門把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年度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重要依據。省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在制訂資金安排方案時,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結果進行掛鉤。 

編輯:穆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