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江蘇健全完善三項機制 調動幹部幹事創業熱情
新華日報  2018-06-04 09:16:07

  原標題:我省健全完善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 大力營造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濃厚氛圍

  近日,省委辦公廳印發了《江蘇省黨政幹部鼓勵激勵辦法》《江蘇省進一步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的辦法》《江蘇省推進黨政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辦法》,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凝心聚力推動江蘇高品質發展走在前列。

  《通知》指出,健全完善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是省委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區分開來”重大要求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著眼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全局而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的通知》,充分調動全省幹部幹事創業熱情的具體舉措。

  《江蘇省黨政幹部鼓勵激勵辦法》全面推行設區市、省級機關單位年度綜合考核,包括推進高品質發展、加強黨的建設年度成效的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等,根據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確定四個等次,鼓勵激勵措施主要包括選樹先進、選拔重用、考核獎勵、關心愛護等,讓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的幹部得褒獎、有實惠、受重用。

  《江蘇省進一步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的辦法》適用於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幹部以及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區分開來”重大要求,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對在改革創新、擔當作為中出現一些偏差失誤的幹部,只要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勤勉盡責、未謀私利,能及時糾錯改正,都不作負面評價,免除相關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積極關心和保護銳意改革、勇於創新的幹部,同時把握好政策界限,強化調查核實和科學認定,對該容的大膽容錯,不該容的堅決不容。

  《江蘇省推進黨政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辦法》重點解決黨政領導幹部“能下”問題,建立健全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幹部調整退出機制,主要依據領導幹部政治表現認定結果,年度綜合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結果,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認定結果,推動優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為常態。

  《通知》要求,貫徹落實“三項機制”,要切實加強對廣大幹部的思想教育,引導和推動廣大幹部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切實增強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奮力開創新時代江蘇改革發展新局面。要充分發揮政策制度的導向作用、考核評價的基礎作用、組織認定的把關作用,切實加強黨的領導,保證實施“三項機制”的正確方向,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黨委(黨組)要自覺承擔起貫徹落實“三項機制”的主體責任,及時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辦法,細化具體情形,完善具體措施,推動“三項機制”落地見效。要高度重視案例引領,以案析理、以案引路,使鼓勵探索創新、激勵擔當進取、推動幹事創業的導向更加鮮明。

編輯:穆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