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朱遠明 通訊員 沈高軒):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6月4日,江蘇最高人民法院發佈2017年全省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以及十大環境資源審判案件,並通報了去年以來江蘇省環境資源司法審判總體情況。
據通報,江蘇法院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2017年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3432件,同比增加72.12%;結案3288件,同比增加84.62%,結案率95.8%。
從嚴從快打擊環境資源犯罪行為。江蘇法院一審新收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1387件,同比增長46.15%;結案1312件,同比增長45.62件。其中,567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等刑罰,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上的22人。通過依法判處實刑、慎用緩刑、強化罰金刑等手段,江蘇法院精準打擊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刑事司法的懲治和震懾功能,保護國家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
全省法院堅持以恢復性司法理念為理論指導、以生態環境切實修復為價值目標,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司法職能,積極探索審理原則裁判方式,切實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環境利益。2017年,全省新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59件,結案36件;新收江蘇省政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2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7日發佈的環境公益訴訟十大案例中,江蘇省有4個案例入選。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的徐州市檢察院訴徐州市鴻順造紙有限公司案,于2017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央電視臺評為2016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江蘇省政府、江蘇省環保聯合會訴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一案,判令被告賠償環境修復費用2428.29萬元,該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依法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江蘇法院注重環境行政司法裁判的價值導向作用,依法糾正違法、不當行政行為,同時,積極支持行政機關履行環境行政監管職責。
江蘇法院創新工作機制體制,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建設。值得一提的是,江蘇法院不斷深化“三合一”專門化審判機制和集中管轄體制。經江蘇高院批准,在灌南縣設立連雲港灌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巡迴法庭,集中管轄全省灌河流域涉水環境保護環境資源一審案件、江蘇海域內環境資源類一審案件,這標誌著江蘇環境資源案件專門化審判機制和集中管轄體制有了新發展、新突破,對推進全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全省共有省法院、8家中院、13家基層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
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專家庫建設。目前全省共有8家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專家庫,專家人數達230人。此外,全省法院建立了10個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