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朱遠明 通訊員 張珍 蘇榮):端午假期,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檢察院未檢科檢察官帶上粽子和零食,看望一起虐待案的受害女童小田(化名)。
2017年11月,網絡曝光了一起11歲女童受虐待的圖片和信息。清江浦區檢察院未檢科得知消息後,立即提前介入調查,聯合公安、心理諮詢師對被害人小田進行詢問和心理疏導。原來,自父母協議離婚後,由於父親常年在外工作,小田實際上由繼母于某撫養,2016年9月以來,于某經常以學習、生活習慣不好為由毆打小田。2017年11月的一天,于某看到小田啃指甲,便毆打小田,致使其頭部、四肢等多處軟組織挫傷並離家出走。
承辦檢察官至今忘不了第一次見到小田時,她兩條手臂佈滿烏青、腦後留著血痕的模樣。儘管小田外表看起來開朗健談,但經心理測試分析顯示,小田長期處於緊張、缺乏安全感的狀態,常常通過啃指甲來緩解壓力。
雖然虐待罪屬於自訴案件,但小田係未成年人,沒有起訴的能力,與其具有撫養關係的親生父親又在外地工作,清江浦區檢察院遂主動建議公安機關對於某以涉嫌虐待罪立案偵查。經與專家討論、評估,檢察機關判斷現在的家庭環境已經不適合小田健康成長,亟需為其重新尋找合適的撫養人。在詢問小田的意見時,小田提出希望與親生母親一起生活,於是檢察官又詢問小田母親的意願,並積極為變更撫養權提供法律幫助。
2018年1月15日,清江浦區檢察院對小田的親生母親變更撫養權一案提出支持起訴的意見。經過法庭調解,確定變更小田的撫養權至其母親,並約定小田的父親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這是2018年1月起全國13個省份試點統一集中辦理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民行檢察業務以來,江蘇省檢察機關首例支持起訴變更撫養權案件。
雖然撫養權已經變更,但考慮到小田的親生父親依然享有探視權,于某和小田仍有接觸的可能,於是,清江浦區檢察院在對於某以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訴時,還建議法院發佈江蘇省未成年人案件中首個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的禁止令。檢察機關的建議被全部採納,2018年5月31日,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被執行禁止令。
承辦檢察官、清江浦區檢察院未檢科科長蘇榮介紹,“這起判決給同樣是離異家庭的父母上了一課,教育他們正確對待親子關係。不管是親生父母也好,繼父繼母也罷,子女並非個人私有,想怎麼對待就怎麼對待,必須認識到作為父母的責任和底線。”
小田現在與生母、繼父、繼姐以及剛出生的弟弟生活在一起,馬上要念六年級。雖然五口之家有些擁擠,全家主要靠繼父一人開計程車養活,但小田很滿足,她不用再時刻擔心被打,幾年來終於有了安全感。2018年6月,檢察官在回訪中了解到,小田的父親數月來並未支付一分錢撫養費。在徵求小田母親的意見後,檢察官引導、幫助她向法院申請執行,並於6月12日向法院發出江蘇省首份未成年人撫養費優先執行檢察建議,建議執行局充分考慮該案被撫養人的特殊情況,對其撫養費予以優先執行,以切實保障其今後正常學習生活,使其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
淮安市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處處長潘淩雲説:“這是我們首次把未成年人保護的目光投向執行領域。現在每位執行法官手中都有大量案件要辦理,按照申請執行的順序排下來,受害女童領取到撫養費還需要較長時間。與普通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對良好生存、學習環境有著更為迫切的需求,這也是我們在辦案中實現‘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嘗試。”
目前,法院已經正式受理小田母親的執行申請,檢察機關將進一步關注撫養費執行工作的後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