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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太倉“律師駐隊”共解城管執法難
新華日報  2018-06-22 11:35:57

  原標題:太倉“律師駐隊”共解城管執法難

  “您好,江蘇金太律師事務所接受太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雙鳳中隊的委託,就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作出提示。”近日,金太律師事務所律師向未經審批設置戶外廣告的當事人發出律師函,這是蘇州太倉城管局推行“律師駐隊”模式以來,開出的首張律師函。

  所謂律師駐隊,是指城管執法部門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協議,由律師事務所派執業律師進駐城管執法部門,為執法隊伍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法制培訓,協助開展群眾法治教育,監督和規範執法工作。從2018年5月份開始,6名駐隊律師每週三、週四分別輪班駐紮至16個執法中隊,向城市管理部門和行政相對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提升行政執法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太倉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約定,駐隊律師依法履行工作職責,承辦輔助城市管理執法的法律事務,向城市管理部門提出法律意見,對不規範的執法行為及時指出,對涉嫌違法的建議改正,代理每個執法中隊涉及行政處罰的申請強制執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聽證工作等法律事務。

  具體來説,在辦案過程中,律師對於日常簡單的法律事務,以口頭回答、簽字確認等形式回復;對於重大案件、合同審查及疑難問題,則以書面法律意見書形式回復。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