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記者獲悉,為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日前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通知,多措並舉改進鎮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降低企業成本。
根據通知要求,鎮江市將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期限。根據鎮江市2016年出臺的關於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已辦理緩繳或階段性適當降低繳存比例的企業,將繼續延長企業緩繳或降比的執行時間至2020年4月30日。
同時,嚴格控制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繳存基數上限為鎮江市統計部門公佈的201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擴大公積金繳存比例浮動區間。鎮江市公積金繳存比例區間為5%-12%。新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的企業,可在此區間內自主確定公積金繳存比例。已繳存公積金的企業,生産經營困難的,可在上述區間內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申請緩繳。
此外,提高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的審批效率。對生産經營困難的企業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須經本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鎮江市公積金中心根據鎮江市公積金管委會的授權先審批辦理企業提出的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業務事項,審批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