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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變重整 負債企業“起死回生”
南京日報  2018-06-28 16:44:59

  原標題:新材料公司負債1.6億元,法院和街道及時介入 清算變重整,助企業“起死回生”

  成立20年發展突陷困境,南京一家新材料公司負債1.6億元瀕臨破産,南京市法院及街道及時介入,助企業“起死回生”。6月27日,浦口區人民法院發佈該院審理的一起破産重整案件情況。

  江蘇佳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匯公司)成立於1997年11月,註冊資本1380萬元,2000年開始研發、生産、銷售玻鎂材料,2010年遷入南京市浦口區星甸工業園區。2016年時因資金鏈斷裂,該公司無力還債,被債權人向法院申請進行破産清算。浦口法院裁定受理該破産清算申請,並指定江蘇三法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經核查評估,佳匯公司的外債共計約1.6億元,資産約6000萬元,資不抵債。

  浦口法院受理案件後發現,佳匯公司一直在研發環保産品,且獲得專利,産品具有良好性能及市場競爭力;另外,企業還擁有鋼結構標準廠房,生産設備齊全,大部分員工也希望繼續留用。根據“多破産重整、少破産清算”的導向,浦口法院引導管理人變破産清算為重整,進行招商引資。

  “企業有廠房、有土地,大部分技術工人也願意繼續在這裡工作,一旦進行破産清算,企業倒閉,這些資源就都不復存在了。”浦口法院民二庭庭長俞昌盛説,在審理的過程中,各方也都認為直接將這個企業“判死刑”有些可惜,最終願意再給企業一個機會。

  經申請,法院正式裁定該案轉入破産重整程式。重整計劃起草期間,為穩定債權人、職工情緒,避免資源浪費,法院走訪政府職能部門和工業園區行政部門告知情況,同時積極與投資人聯絡,爭取理解,將部分廠房設備出租,收益主要用來維護職工權益。另外,浦口區星甸街道為支持破産重整,也為破産企業職工墊付部分社保費用和生活費。

  為增強債權人對重整的信心、投資人對重整的決心,浦口法院還指導督促管理人對這次重整創設“保證金制度”。管理人與投資人簽訂保證金協議,投資人交納300萬元保證金,如不履約,保證金將予沒收以彌補損失。

  根據重整計劃,重整後的企業主打産品具有綠色、節能等特色,通過引進成熟技術對現有産品進行升級改造,適應競爭環境和提高競爭力,第1年可以實現生産、調整産品結構,預計6年可實現銷售收入5個億的目標。2018年4月,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後獲得法院裁定批准。6月19日,佳匯公司破産重整財産和營業事務在現場順利移交,重整計劃進入實施階段。

  浦口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暉介紹,在此次破産重整案中,浦口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服務大局,在人大代表及當地街道的大力支持下,最終順利完成了佳匯公司破産重整案的審理,為推動法治、誠信、共贏的營商環境提供了新經驗和新做法。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