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江蘇鹽城建湖縣接到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交辦信訪件,反映岡東鎮政府北邊500米原鑫華棉業廠區內,有28家廢塑膠加工作坊清洗廢水直排北側河中,粉塵污染擾民。當天,建湖縣環境保護局、上岡鎮人民政府立即對信訪件現場核查,經查,反映情況屬實。
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塑膠粒子、塑膠粉碎加工項目無環保相關手續,且在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的情況下擅自投入生産,生産過程産生的廢氣直接排入外環境、産生的固體廢物露天堆放,未採取“三防”(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
對此,鹽城市要求建湖縣切實履行監管職能,落實主體責任,督促該公司對存在的環境問題整改到位。舉一反三,全面排查轄區內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嚴厲打擊“散亂污”。
根據交辦問題,建湖縣環保局迅速行動,制定工作措施,確保問題整改到位:以縣環委會辦公室名義下達停産決定書,並要求上岡鎮採取有效措施,督促該公司立即停産整治;建湖縣環保局向該公司下發停産整治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産整治,對廠區內未採取“三防”措施的固體廢物和違法違規項目生産的相關設備及配套設施全部清理到位;建湖縣環保局商請縣經信委、縣供電公司對該公司實施斷電措施;建湖縣環保局對其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並責令整改、恢復原狀。
6月8日下午,該公司已斷電,違法違規生産項目的相關設備及配套設施已基本拆除,現場不具備生産能力;廠區內未採取“三防”措施的固體廢物6月15日全部清理到位。針對監管不到位問題,建湖縣紀委對上岡鎮副鎮長許正坤誡勉談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