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上調820萬退休人員養老金
據了解,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江蘇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臺。全省820萬退休人員今年起增加基本養老金,新增養老金本月底前補發到位。這也是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第十四連調。
此次調整對象為參加江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去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去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又一次同步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進一步體現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2018年普調仍採取2017年的框架結構,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固定額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適度下調。
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這一調整標準是在2017年標準的基礎上按照調整總水準下降幅度進行同比下調。這部分體現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並對基本養老金水準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保持2017年標準。在總水準下降的情況下,維持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的標準不下降,繳費年限在養老金調整中的權重得到提升,更有利於長繳多得的體現。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掛鉤,這一比例因國家調控調整總水準而比去年有所下調。
按2018年調整方案,企退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約達5.5%左右,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控制在不超4%,這將進一步縮小機關事業單位和企退人員之間的基本養老金水準相對差距。
2018年對於高齡人員的傾斜標準維持去年標準。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