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國土局新掛牌5幅地塊 達最高限價改“競自持”
7月18日,南京市國土局正式發佈2018年第07號建設用地出讓公告,新掛牌5幅地塊,將於8月17日舉行競拍。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土地拍賣調整了政策,取消了“達最高限價90%須現房銷售”的要求,並將“達最高限價改競保障房面積”調整為“改競自持商品住房(租賃住房)面積”。
這5幅地塊有3幅來自南京浦口區。其中,G36江浦街道文德東路南側、康華路西側地塊,出讓面積約3.1萬平方米,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基層社區中心,底價10.5億元,最高限價14.8億元;G37江浦街道雨山南路以東、財八路以北地塊,出讓面積約4.5萬平方米,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底價10億元,最高限價14.2億元;G38江浦街道海橋路以南、綠水灣北路以東地塊,出讓面積約9.1萬平方米,性質為商業用地、二類居住用地、基層社區中心、幼托用地,底價17.5億元,最高限價25.4億元。
另兩幅地塊都來自江寧區。其中,G39濱江開發區弘利路以西、錦文路以北地塊,出讓面積約6.4萬平方米,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底價8.8億元,最高限價12.7億元;G40濱江開發區經六路以東、錦文路以北地塊,出讓面積約5萬平方米,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幼托用地、基層社區中心,底價7億元,最高限價10億元。
根據公告要求,當住宅、商住地塊的網上競價超過起始價45%時,超出部分不計入房價准許成本。當地塊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仍有競買人要求繼續競買的,停止競價,改為在本地塊內競爭自持商品住房(租賃住房)建築面積,每次申報面積200平方米,申報面積最多者為競得人。
南京林業大學城市與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孟祥遠分析,此前“競保障房”,需建好後無償移交政府,如今調整為“競自持”,對開發商而言是商品住房自己持有,開發成本有所降低。此舉大大降低了開發商的拿地成本和壓力,也有利於加快商品住房的供應。
南京日報記者統計發現,自2016年南京市實施“達最高限價90%須現房銷售”土拍政策以來,全市已成交67幅現房銷售地塊。目前,已經上市的現房銷售地塊項目只有橋北的弘陽燕瀾七縉,其他一些現房銷售地塊項目則計劃在2018年下半年陸續上市。自2017年南京市實施“達最高限價改競保障房面積”以來,全市已成交了17幅競保障房面積地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