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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泰興創新村居“三資”監管
新華日報  2018-07-26 12:12:52

  原標題:賦予第三方獨立監督權 泰興創新村居“三資”監管

  作為江蘇省農村集體“三資”創新管理試點市,2018年以來,江蘇泰州泰興市從完善基礎性監管制度入手,積極構建以清産核資為基礎、資金管理為核心、信息化平臺為載體的村居“三資”監管新機制。目前,泰興331個村居及所屬單獨核算的526個村民小組,其財務數據、資産資源、收支預算方案、各類承包租賃合同全部進入市級農村集體“三資”信息管理平臺系統,實現閉合運行、全程留痕。

  2018年3月中旬,泰興市在濟川街道試點,聘請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和測繪公司,按照“資金一分不差,資産、資源一個不少”的標準,通過查核資料、實地測繪、入戶走訪等方法,對全街道40個村居進行全面的清産核資和測繪定位工作。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將40個村居“三資”數據資料更新錄入市級農村集體“三資”信息管理平臺系統。村居群眾通過下載“陽光村務”手機APP,可隨時登錄查詢、監督。試點成功後,在全市全面推廣。

  “‘三資’監管的重點是資金。在保證村居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我們創新推出兩種監管模式,確保村居財務管理的獨立性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泰興市委農工辦主任趙建東説,一是“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全代理”模式,以購買服務的方式,由鄉鎮、街道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委託協議,全面委託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代理村居財會業務;二是“村居會計委託代理中心+異地委派”模式,在鄉鎮、街道成立專門的村居會計委託代理中心,從社會上招聘具有會計資質的人員或從現有村居報賬員中擇優錄用。村居會計實行交叉輪崗、異地委派。這兩種模式克服了各地絕大多數鄉鎮、街道農經部門既代理記賬、又監督管理村居集體資金,集“運動員、裁判員”于一身的弊端,賦予委託的第三方獨立的監督管理權。目前,全市16個鄉鎮、街道中,有5個採用第一種模式,11個採用第二種模式。

  泰興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周國慶説,對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會計事務所、村居會計委託代理中心及相關人員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實履行職責,不執行村居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實行崗位責任追究,誰失責、誰擔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