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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游泳場所衛生管理辦法》8月15日起實施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08-01 16:16:23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 (陳星 通訊員 張小燕 賈健) :7月31日,《泰州市游泳場所衛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頒布實施新聞發佈會在泰州市錦泰賓館會議中心舉行,泰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飛主持,泰州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楊歆,泰州市衛計委副主任翟德祥分別解讀管理辦法。《泰州市游泳場所衛生管理辦法》將於2018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供稿 創新江蘇列表 三吳大地泰州 移動版)《泰州市游泳場所衛生管理辦法》8月15日起實施

新聞發佈會現場 陳星 攝

  《辦法》立足解決泰州市游泳場所多年來存在的“衛生頑症”以及長期監管當中難以推動解決的衛生問題,圍繞游泳場所建築與設施、日常衛生管理和衛生應急管理等方面進行規範和創新,力求堅持問題導向,貼合泰州市工作實際,做到“有特色、有亮點、接地氣”,是江蘇省首部游泳場所衛生管理政府規章。

(供稿 創新江蘇列表 三吳大地泰州 移動版)《泰州市游泳場所衛生管理辦法》8月15日起實施

央、省、市各級媒體和游泳場所人員參加發佈會 陳星 攝

  《辦法》從切實保障公眾健康利益出發,作出了詳細規定。

  一是控制泳客人數,規定泳池的人均面積不得低於2.5平米,限制更衣櫃數量,凡是超過更衣櫃數量上限的將強制整改。

  二是嚴把水質衛生,通過4個方面進行水質衛生的保證。一是有效落實強制淋浴,規定強制淋浴的通道長度不少於2米,噴水裝置不少於3排,每排間距不超過0.8米;二是有效落實補充新水,通過強制安裝補水專用水錶,規定游泳100人次以上和以下的不同補水標準來強制補水;三是有效落實池水循環,規定每4小時池水循環一次;四是有效落實浸腳消毒,明確了浸腳池的寬度和深度以及水深和排水設施。這些要求都有相應的法律責任來約束和保證落實。

  三是引入健康承諾。將信用管理引入,推行游泳者健康承諾制度,賦予游泳場所管理者更多的權力,游泳場所業主的管理不但是權力,更是責任,如果沒有落實此項要求,要承擔法律責任。

  四是規定暫停開放。為防止發生危害健康的群體事件,《辦法》規定了池水微生物指標不符合衛生標準、池水循環或消毒設備停止運行超過4小時以上、池水游離性余氯嚴重超標或者造成5例以上皮膚反應的、池水尿素嚴重超標以及池水受到污染等5類情況,游泳場所應當立即暫停對外開放。

  五是強化處罰力度。《辦法》明確了各類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包括水質、空氣品質等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設施佈局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照規定補充新水的,未按照規定開展衛生檢測或未按照規定公示檢測結果的,池水循環凈化消毒等不能正常使用的等等,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最高可以處以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辦法》共六章三十三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建築與設施要求,第三章日常衛生管理,第四章衛生應急管理,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六章附則。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