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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明確涉稅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
新華日報  2018-08-01 10:22:06

  原標題:我省明確涉稅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 實施主體為合併後稅務機關

  江蘇省政府7月30日發佈通知,明確涉稅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實施主體為合併後的稅務機關。

  目前,江蘇省省、市、縣、鄉四級稅務機構已完成合併掛牌工作。江蘇省明確涉稅的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尚未修改或廢止之前,涉及原國稅、地稅機關職責和工作的,由合併後的稅務機關承擔。此舉保證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和管理執法工作的合法性,確保機構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有序進行。

  機構改革涉及要修改或廢止的行政法規數量大、內容多、情況各異。基於不同情況和問題,有關行政法規的修改和廢止工作難以在短期內或經一次“打包”修改完成。為保障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和開展工作的連續性,國務院日前發文要求,改革方案確定由組建後的行政機關或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職責和工作的,在有關行政法規規定尚未修改或者廢止之前,調整適用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由組建後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