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江蘇省召開會議,部署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並推動審批服務便民化。會上,《“不見面審批”標準化指引(徵求意見稿)》發佈。
2013年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啟動以來,江蘇省大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出臺省市縣“三級四同”權力清單,開展“不見面審批”的標準化,走出從“瘦身”到“強身”的簡政之道。
力爭“減無可減”,
權力持續“瘦身”
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啟動後,江蘇省建立由省長任總召集人的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省審改辦牽頭,首先全面取消224項省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消除審批的“灰色地帶”,隨後分批清理省級行政審批事項。除需轉報(申報)國家批准,涉及安全、環保、重要資源佈局管控等法律要求必須由省級審批的事項外,能取消的都取消,不能取消的下放至設區市和縣(市、區)。“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強化監管,取消審批;由基層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統籌協調,下放審批。” 省審改辦主任俞軍如是詮釋“減無可減、放無可放”。
按照省領導“沿海發達省份取消下放的事項,我們都要取消下放”的精神,江蘇省對照浙江、上海、廣東和山東簡政放權情況,結合江蘇實際,在2016年一次性取消下放132項“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
企業的意見得到充分重視。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省審改辦組織“問診于企”“問需于企”“問政于企”調研,走訪省內1518戶企業。去年7月,第一批53項“企業投資項目省級部門‘不再審批’事項”向社會公佈。今年2月,第二批62項“企業投資項目省級部門‘不再審批’事項”出臺。我省省級層面目前還有行政許可事項309項。俞軍説:“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必須‘見面’的事項,我省將全部做到‘不見面’,省級層面應率先實現這個目標。”
各設區市也根據實際情況大力放權。揚州市先後分7批取消、調整市級行政審批事項321項,其中取消68項、調整253項。
江蘇省還在45個國家級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最大限度實現持“照”即可經營;“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的企業登記制度改革深化,今年起全面實施“三十證合一”;抓“減證便民”,去年各類證明事項省級部門減少78項,13個設區市市本級平均減少68項,96個縣(市、區)平均減少79項。
清單“三級四同”,
權力亮明“家底”
江蘇政務服務網的首頁上,“政府部門權責清單”板塊十分醒目。省政務辦副主任胥家鳴介紹,江蘇政務服務網匯集省市縣三級權力事項68萬項,其中“不見面審批(服務)”事項11萬項。
在網上公開權力事項,且部分事項可在網上辦理,一個重要前提是“三級四同”。在減少審批事項的同時,江蘇省把列清單、厘邊界作為重要任務。2014年,“517”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架構亮相,其中的“5”指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政府行政權力清單等5張清單。江蘇省要求,對保留的審批事項,各部門一律以清單方式向社會公開,清單之外無審批。
不過,在編制權力清單的過程中,省市縣三級權力數量、名稱、類型、依據、編碼不統一的問題浮現出來。這個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勢必影響權力的規範行使、動態調整,也將阻礙“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的建設。2016年下半年,省審改辦牽頭啟動全省權力清單的標準化工作。為適應網上審批的需要,省審改辦同步編制15個部屬及省雙重領導單位的“中央垂管部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 50個省級部門和15個垂管部門的“審核轉報事項清單”。同時,編制完成省級部門權力事項、垂管部門權力事項、審核轉報事項的“辦事指南”,共7797份。
2017年1月,名稱、類型、依據、編碼統一的“省市縣(市、區)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向社會公佈。作為率先實現行政權力“三級四同”的省份,江蘇省對行政權力亮明“家底”,管理更加規範有序,也能更好地接受公眾監督。
以“標準化”引領,
權力更加規範
2017年以來,“不見面審批”漸成全省普遍的制度安排。2018年,省信息中心通過全省經濟運行監測平臺調查企業眼裏的營商環境,83.1%的企業認為“不見面審批”為企業帶來便利。“不見面審批”改革的成效得到中央肯定,經驗做法在全國推廣。
2017年,江蘇省在省市縣三級繼續梳理能做到但尚未實現的“不見面”審批事項,同時大力推進“不見面審批”的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以此為突破口,確保“不見面審批”取得實效。
5月起,“我為不見面審批改革獻一策”活動在全省開展。短短兩個月,省審改辦收到459個單位(個人)近2200條建議。
南京、蘇州等7個設區市開展“不見面審批”標準化試點。各試點地區陸續編制實施方案。7月初,宿遷在市本級和泗陽縣啟動為期4個月的試點,對試點區域公佈的“不見面審批”事項逐項完善辦事指南,力求每個服務項目、手續環節、時限節點都有標準可依。蘇州吳江區、相城區和南通如皋市還對當地辦件量排前15位的審批事項,從流程、費用、材料、時限等逐一明確標準、制定規範。
《“不見面審批”標準化指引》審議通過後,各地、各部門應按照《指引》對“不見面審批”事項進行修改完善,儘快實現全省“不見面審批”事項“三級六同”,即事項的公佈、實現的方式、基本的流程、申請的材料、辦理的時限、繳納的費用等6個方面標準統一。
標準化將使行政審批可預期、可操作、可驗證、可統計分析、可評估考核、可監測監管,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透明、便捷、高效、優質的審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