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南通市崇川區紀委及組織部向人民網記者透露,崇川區擬提拔的一名區管正科級正職領導幹部顧某某曾在2017年因違反八項規定受到處分。
南通市崇川區委組織部在8月5日公示了一批區管領導幹部。其中,現任南通師範學校某附屬小學教育集團副總校長(副科職)顧某某在公示期間,遭到不少學校教師反對,他們普遍認為顧某某曾在去年因違反八項規定被紀委作為典型通報,剛過了影響期就被提拔為正職領導幹部難以服眾。顧某某所在學校的幾名女教師還反映了其有關個人事項問題,崇川區紀委對此回應稱,目前尚未接到相關舉報,如有人舉報將依法依規予以查清真相。值得注意的是,顧某某在處分期間還被任命至南通師範學校某附屬小學教育集團旗下新區學校主持工作。
此外,崇川區委組織部及紀委知情人士還透露,該區教體局姜某某本應與顧某某出現在同一批提拔任職公示中,後考慮到姜某某也因違反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典型被紀委處分過,由於其剛過了處分影響期時間不長,故將在下一批擬任區管領導幹部中對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