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網約車平臺亟須建立“警情通道”
南京日報  2018-08-27 16:48:07

  原標題:網約車平臺亟須建立“警情通道”

  浙江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發生後,曾有微博大V聲稱“警方非要有車牌號才能立案,而滴滴需要警方介入才能給車牌號”,但根據溫州警方通報的情況,警方曾三次向滴滴索要車輛和司機信息,兩次被拒。26日滴滴發表聲明,將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産品邏輯,對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和客服副總裁進行免職。

  再一次,有人苦口婆心地呼籲女性乘客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還有人發帖分享經驗“如何更高效地與客服溝通以達到報警目的”。這些都沒錯。但警方通報的細節表明,當平臺反應機制僵化,類似“直接打電話,不要跟客服用文字啰嗦”等技巧可能根本沒用;這次出事不是晚上,而是大白天,乘客也向親友求助了,可見“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有時也於事無補。 

  單純指責平臺“不作為”説來容易,也容易變成一句空話。滴滴完全無視乘客安全嗎?恐怕也不是這樣。它並非沒有安全專家,也設計了緊急求助按鈕,也有應對投訴等狀況的流程。問題是,其安全響應機制過於依賴一線客服的無腦傳遞。沒有警情的時候不明顯,真正需要用上的時候,卻起不到作用。一線客服習慣了機械化回復,不能指望他們準確判斷事態是否緊急,這不是加強崗位業務培訓能解決的。投訴到他們手上,就被排隊等待處理了,儘管那可能是一起涉嫌犯罪未遂的投訴;警方辦案也得“提供警官證和介紹信”。但這錯主要不在客服,根源在於流程設計沒有從乘客的安全需求出發。

  所以,為了應對突發警情,網約車平臺應當也亟須設置緊急通道,繞過“請等一小時”的程式迷宮,與警方無縫對接,確保通暢且實時響應,以免誤事。這樣確實可能出現虛假投訴的問題,但報假警的責任風險是由報警人承擔的。這個“警情通道”應當允許警方直接向平臺調取信息,警察不必向一線客服證明身份,既避免了“假警察”的問題,也能避開流程的時間泥潭。這件事比優化投訴分級、工單流轉機制更為緊迫。 

  滴滴的聲明看起來抓住了問題的關鍵,但發現問題在哪是一回事,能否扭轉局面又是另一回事。距離親身經歷、親眼目睹的一線越遠,人對案件或現象的感受就越平淡。有人説,滴滴的管理者想來不經常搭乘順風車出行,他們對乘客被害的痛感與無車族的痛感不一樣,如果他們的痛感不強烈,又如何能相信他們會積極主動進行徹底的産品設計革命,真正改變順風車的問題處置模式,而不是敷衍了事、靜等風頭過去呢?3個月前的空姐被害案那般沸沸颺颺,順風車的所謂整改今天看來好像並無多大不同,不是嗎? 

  如果乘客被害在某些企業人眼裏不過是用幾個錢就能擺平的“風險概率事件”,我們只有用其他方式去加大他們對此的痛感,大幅提高這些“風險概率事件”的代價,無論經濟賠償還是法律責任,都讓企業無法“用幾個錢擺平”。這不是對滴滴平臺“重罰以平民憤”,而是在倒逼平臺改良業務模式,這是包括滴滴在內的“互聯網+”服務平臺健全發展的必由之路。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