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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遺失 不用再刊登作廢聲明
南京日報  2018-09-05 10:25:33

  原標題:省政府決定取消10項行政許可事項 營業執照遺失 不用再刊登作廢聲明

  9月3日,江蘇省政府發佈了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通知。省政府決定取消10項行政許可等事項,包括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等事項。 

  南京日報記者注意到,取消的10項事項包括船舶進出漁港簽證,設立分公司備案,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變更、登出分支機構備案,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等。其中,“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以後不需要再審批。不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包括建立健全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制度,及時公佈相關信息,同時要求機動車維修企業嚴格按照標準開展維修業務,維修服務完成後應提供明細單,作為車主追責依據。

  “營業執照作廢聲明”被取消。取消該事項後,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採取以下管理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營業執照遺失或損毀申請補領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委託媒體刊登作廢聲明,改為在審批部門官方網站免費發佈公告。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