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5年10月1日前登記註冊的企業,應當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換發載入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新版營業執照,否則將不再有效。南京市工商局12月14日提醒,南京市還有萬餘企業尚未完成換照,請務必抓緊時間辦理。
市工商局企業登記指導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後,企業老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登記管理部門的老版登記證(照)將停止使用,全部改為使用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發證照將不再有效。需要換照的企業需攜帶《關於換發營業執照的申請》(登記機關領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至企業登記機關辦理。原件丟失的,可憑聲明作廢的報紙報樣辦理。換照不收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