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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不動産登記條例(草案)》提交審議
南京日報  2018-09-19 10:29:28

  原標題:《江蘇省不動産登記條例(草案)》提交審議 不動産登記5日內辦結

  9月18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開幕,《江蘇省不動産登記條例(草案)》提交大會審議。江蘇省擬用立法的形式明確,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不動産登記申請之日起5日內辦結。 

  《條例(草案)》中對不動産登記“一窗受理”“辦結時限”等都進行了明確。其中規定,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服務場所設立窗口,統一收取房屋交易、稅收申報和不動産登記所需全部材料,實現一窗受理、集成辦理。申請人可以到不動産登記機構辦公服務場所申請不動産登記,也可以通過不動産登記機構開通的網絡平臺申請不動産登記。 

  此外,壓縮不動産登記辦理時限,《條例(草案)》提出,除政府組織開展的農村不動産登記和非公證的繼承、受遺贈等複雜的不動産登記以及大宗批量不動産登記30個工作日內辦結外,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不動産登記申請之日起5日內辦結,查封登記、異議登記應當即時辦結。 

  小區內的道路、綠地以及其他一些公用場所,屬於小區業主共有,但在不動産登記中,這些設施如何辦證?《條例(草案)》明確,房地産開發企業在申請房屋所有權不動産首次登記時,應當將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申請登記為業主共有,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在不動産登記簿上予以記載。 

  《條例(草案)》規定,不動産登記機構、不動産登記信息共享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保障不動産登記信息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洩露、篡改相關信息。不動産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或者其委託的律師、其他代理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産登記資料。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可以依法查詢、複製與調查和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産登記資料。(南京日報 記者 許琴)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