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對職校有償招生説“不” 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江蘇省教育廳9月19日公佈《職業院校有償招生行為處理辦法》,對職業院校有償招生説“不”。職業院校招生,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院校)招收初中、高中或其他學歷畢業生,以及高等職業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職業院校招生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為有償招生行為:利用經濟手段招攬、買賣生源;與生源學校簽訂招生等相關協議並違規給予相應費用;按招生人數違規向生源學校或其工作人員支付費用;委託仲介機構、個人或利用在校學生招攬生源並支付活動費、高額差旅補助等費用;向推薦生源的個人支付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或組織旅遊、宴請、娛樂等活動;按招生人數違規給校內教職工發放獎金;以其他名義違規向校辦企業、合作企業等單位轉移資金並用於支付招生費用;購買生源信息等。
職業院校如出現有償招生,應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減少招生計劃或者依法給予暫停招生、停止招生等處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依法依紀依規給予相應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辦法》還明確提出,主管部門掌握學校有償招生線索或接到群眾實名舉報的,應立即啟動相關程式,組織相關部門調查取證和認定處理。(新華日報 記者 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