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浦口提前完成江豚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整治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進駐江蘇期間,指出南京江豚省級自然保護區南京浦口段周邊存在企業違法違規經營等4個方面問題。浦口區即知即改,迅速採取措施、細化制定方案,提前36天完成整治任務。截至8月24日,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指出的江豚保護區有關問題及隱患,已基本消除。
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4個方面問題分別為,南京港集團部分碼頭佔用生態公益林,長江管道七壩港部分碼頭改變使用功能、未批先用、違法經營,七壩港區鋼材城碼頭無港口經營許可證,武家嘴船廠在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建有船廠和碼頭。其中,武家嘴船廠已於今年初列入浦口區長江岸線專項整治名單,企業已停産,南京港集團部分碼頭佔用生態公益林已移交相關職能單位,七壩港碼頭的問題主要在於兩家企業違規將場地私自出租給6家非法混凝土企業,6家混凝土企業已全部拆除,21個砂場全部清除並恢復原貌,3個碼頭超出經營範圍的設備、建築物拆除。浦口段完成違法用地整改7處,共計96.36畝,收回企業違規佔地1504畝。
中央環保督察組下沉督察浦口區時,發現三橋江豚觀測點旁有違章建築,接到交辦件後,浦口區農業局立即著手整改,約談承包戶。説服當事人後,浦口區農業局當日下午組織110余人、機械2台、卡車2輛、農用車4輛,聯合江浦街道城管執法中隊,對該片違建進行清理。經核實,該片違建為磚混、磚木、鋼架、簡易房、活動板房結構,面積約1600平方米,已拆除完畢。浦口區農業局對江灘周邊違建拆除後的廢墟善後處理。
針對南京港集團港二公司違法佔用生態公益林問題,浦口區農業局7月5日召開江豚自然保護專項整治會議,成立區農業局江豚自然保護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江豚辦),從局屬各單位抽調6名工作人員集中辦公,實現專職主任專職化、實體辦公正常化,確保區江豚辦的機構、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四落實”。江豚辦成立後,迅速對南京港集團港二公司違法佔用生態公益林問題展開調查。
經現場調查發現,南京港集團港二公司違法佔用浦口區國家級生態公益林約0.52公頃,未辦理徵佔用林地合法手續情況屬實。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侵佔公益林地面積5畝以上達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應依法追究違法者刑事責任。浦口區對南京港集團港二公司違法佔用林地的行為依法立案查處,並在浦口區原國家級公益林範圍內開展國家級公益林落界工作。
根據實地核對,江豚保護區浦口段共有11處、18艘油船,35家企業項目在活動。對此,浦口區農業局製作江豚自然保護區浦口段現狀圖,組織漁政、江豚辦公室相關人員,對涉及江豚保護區已建、在建的工程項目開展執法檢查,涉及造船企業24家,已拆除8家,年底前拆除11家,5家企業正在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針對江豚保護區浦口段所佔岸線建設項目,浦口區農業局制定相應整治方案,正與南京市漁政處對接,確定江豚保護區內界碑、界樁和指示牌的具體設立位置。
浦口區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開展類似問題排查,對已完成整治的項目加強巡查,特別是增加夜查頻次,督促生態恢復;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快推進。(新華日報 記者 吳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