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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多部門懲戒交通失信行為
新華日報  2018-11-30 16:43:48

  新華日報記者11月28日從南京市發改委(信用辦)、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市公安局交管局聯合召開的發佈會上獲悉,南京市已有多家企業、個人因未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交通違法和交通肇事被列入交通信用嚴重失信名單。對具有較重、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的,南京各部門將實行聯動懲戒。

  南京市文明辦、公安、教育、交通運輸、旅遊、銀行、保險等部門和單位,在行政管理、資格資質認定、職業準入、個人信貸、車輛保險、評優評先時,將實施信用承諾、信用核查、信用報告制度,對交通信用實行聯動管理。人社部門在組織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時將把交通信用情況納入考察;保險公司將適當上浮具有較重、嚴重交通信用失信記錄者的保險費率。此外,信用管理機構或將通過網絡、電視、報紙、廣播等形式曝光嚴重交通失信人員。

  根據《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實施細則》,交通信用失信記錄分為一般、較重和嚴重3個等級。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記錄有效期1年;較重交通失信信用記錄,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黃名單”,有效期3年;嚴重交通失信信用記錄,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黑名單”,有效期5年,期滿後個人信用不良記錄系統將自動修復。 (新華日報 記者 陳明慧 寧交軒)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