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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公安推出20項便企利民措施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12-05 16:59:18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陳星 通訊員 劉瀏):12月5日,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便民利民20項措施的新聞通氣會在海陵分局城東派出所舉行。海陵公安分局副局長曹佳榮、海陵分局出入境大隊大隊長朱彩霞分別解讀20項措施,以“最多讓群眾就近跑一次”為目標,以“掌上服務”“互聯網+公安行政服務”為重要支撐,進一步規範分局行政服務中心及12家派出所窗口管理服務,打通“合成服務最後一米”,提高公安行政服務效率和品質。 

(供稿 社會廣角列表 三吳大地泰州 移動版)泰州海陵公安推出20項便企利民措施

新聞通氣會現場 陳星 攝

  “影響老百姓滿意度的‘痛點’,就應該是我們改革的重點。具體到分局的‘放管服’改革,就是要以讓老百姓‘少跑路、辦成事’為目標和原則,按照融合、便捷、高品質的要求,拿出實際行動,讓企業和群眾切實享受到改革紅利。”公安海陵分局局長費志民説。

  從1到“1+12”,合成化服務實現“同城通辦”

  據悉,從2017年開始,海陵公安按照“合成服務”的理念,遴選業務擅長的民警,成立行政服務中心,歸併6大警種65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實現“集中式、一站式”受理審批,重點解決企業和群眾集中反映的“證明多、多頭跑”等熱點問題。

  此次“放管服”改革20項具體措施中,海陵公安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按照“就近辦”“便捷辦”的導向,將符合規定、派出所能夠承擔的43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延伸至各派出所窗口,實現由行政服務中心輻射全區12家派出所的“1+12”受理服務模式,實現了行政審批服務“全覆蓋、無盲點”。

(供稿 社會廣角列表 三吳大地泰州 移動版)泰州海陵公安推出20項便企利民措施

新聞通氣會現場 陳星 攝

  具體來説,就是在各派出所設立公安行政服務中心分窗口,除直接實行網上申辦的易制毒化學品購買、運輸,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購買等事項外,其餘公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在轄區派出所公安行政服務中心分窗口可直接申請。

  其次,在海陵分局九龍派出所設立出入境受理點,受理護照、港澳臺證件辦理及簽注;在東進等街面警務工作站陸續投放自助簽注機,24小時自助辦理港澳臺二次簽注。

  此外,海陵戶籍居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就近選擇分窗口辦理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2019年1月1日起,泰州市範圍內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業務全市通辦,本省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業務江蘇省通辦,不受戶籍地和居住地限制。

  最多跑一次,審批事項“減重瘦身”

  據悉,海陵分局在改革中打破部門壁壘,推行“容缺受理”服務,把涉及戶口登記管理、出入境證件辦理、易制毒化學品購買運輸許可(備案)、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特種行業許可、公章刻製備案等56項公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再次“減重瘦身”,為群眾和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大幅縮減跑腿路程和等候時間。

  “20項措施實施後,海陵籍居民在辦理公安相關行政審批服務業務時,無犯罪記錄將由公安機關直接查詢證明,不再需要來回跑腿了。”海陵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道。不僅如此,往來港澳臺代辦簽注的委託書以及辦理市內遷移等戶籍業務時原本需提交身份證這些也將一併取消。

  在戶政業務辦理方面,該局堅持“能簡則簡”“能放則放”,各窗口堅決做到能在公安機關內部查詢的絕不外查,能通過公安民警調查的絕不外調,能在本所出具的證明絕不外出,主動服務到位。

  自我加壓,實現審批服務的“少跑快辦”

  海陵區“掌上服務”“微警務”“互聯網+”等網絡平臺將相繼完善推出,不僅滿足年輕一族的喜好,各項服務也將更為快捷貼心。

  戶政業務(除變更出生日期)審批時限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2個工作日;對市內遷移、立戶等申請當場辦結;申請辦理旅館業、典當業、公章刻製業等特種行業許可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申辦、換(補)發護照、港澳臺證件的時限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7個工作日;港澳臺團隊旅遊再次簽注(除國家工作人員和外省籍人員外)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為1個工作日。

  對於在公安海陵分局範圍內辦理的護照、港澳臺證件、特種行業許可證和省外遷移證的,還可向公安機關申請提供免費郵寄服務。

  優化監管,營造優質營商環境

  為營造優質的營商環境,海陵公安在此次20項改革措施中,專門列出了具體措施。比如,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實行星級評定和等級化管理,按等級對被檢查單位進行“雙隨機”監管,以規範化、精準性提升管理效能;進一步打造優質營商服務環境,對涉及公共安全、人身財産安全以外的首次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以教育、督促整改為主,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對轄區內重點企業有監管職責,新政策實施後,公安機關將進行“雙隨機”監管,如果公安機關在隨機抽查中,發現被查企業各方面都非常好,原本1個月一次的檢查,就可以2到3個月一次,這樣也減輕了企業負擔,與之相反,如果企業在抽查中發現問題較多,那麼公安機關也可能1個星期就查一次。

  “在職責範圍內給企業一個更加寬鬆安全的經營環境,儘量不讓其他因素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轉。”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副局長曹佳榮介紹,公安部門做好審批的減法、做強服務的加法,隨之而來的是服務效能的提高、紀律作風的轉變和群眾滿意度的提升,最終實現“放管服”整體環境的優化。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