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報道(朱遠明):12月6日,江蘇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江蘇省檢察院向社會發佈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意見》。《意見》分五個部分共20條,分別對提高思想站位、提升服務針對性和實效性、嚴格區分罪與非罪、改進辦案方式方法、依法監督糾正侵害民營企業的違法行為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為全省檢察機關辦理涉企類案件、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了具體辦案和監督指引。
新聞發佈會現場 張淦 攝
據江蘇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王方林介紹, 依法區分罪與非罪界限,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經濟活動是該《意見》的重點。《意見》要求,各級檢察院在辦案涉民企案件時,要區分民營企業正常經濟活動與經濟犯罪界限的思路,即對罪與非罪難以區分的案件,要從有利於促進企業生存發展、有利於保障員工生計、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出發,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依法妥善處理。民營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有其特點與規律,如何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個人犯罪與企業違規、不正之風與違法犯罪之間的界限是檢察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需要著力探索解決的問題。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踐經驗,《意見》對涉騙型經濟行為、非法集資、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經營、挪用資金、企業人員賄賂等涉企常見犯罪認定給出了判斷罪與非罪的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
據了解,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全省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共對犯罪情節輕微的民營企業或其工作人員不起訴380人。各級檢察機關還結合辦案,針對民營企業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進企業健康發展。2016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發出涉及民營企業的檢察建議84 件,有力促進了江蘇民營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