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案件審理管理工作入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中院推支持民企發展20條措施
12月12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20條舉措,從刑事、商事、知識産權保護及執行等案件審理管理工作入手,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為南京市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南京市法院印發的實施細則中,明確了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民營企業正常生産經營、加大民營企業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強化民營企業勝訴權益兌現等規定。
在執行案件中,法院牢固樹立平等保護、公正執行的理念,對勝訴民營企業作為執行申請人的執行案件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對涉民營企業長期未執結案件,要求繼續用好用足強制手段,窮盡查人找物措施,保障民營企業勝訴權益得到及時實現。
在刑事案件審理中,南京市法院要求嚴格把握非法經營罪、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對於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産生的經濟糾紛,如無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符合犯罪構成,或者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懷疑的,不得確定有罪並處以刑罰。對民營企業因經營不規範所引發的問題,以歷史和發展的眼光客觀看待,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依法公正處理。對雖屬違法違規,但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宣告無罪。
南京市中院民二庭庭長薛楓介紹,財産保全的處理是民商事案件審理程式的重要部分,申請財産保全是權利人保障利益的重要手段。但實踐中,的確存在部分當事人為實現其他目的,濫用申請保全的訴訟權利現象,甚至會影響到被保全企業的正常生産經營。在對保全申請進行審查時,法院堅持平等保護的審判理念,堅持依法嚴格審查的原則。加強對保全申請、保全擔保和保全線索的審查,加強對案件實體的合理預判,及時有效地甄別和防範惡意保全,堅決杜絕超標的保全。
在民營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方面,南京市中院民三庭庭長姚兵兵介紹,法院以中國(南京)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南京知識産權法庭巡迴審判點作為合作平臺,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科委、版權局、農委、商務局、海關等有關部門深入合作,形成多位一體的知識産權保護新格局,著力使民營企業依法維權更便捷、更高效、更有效。(南京日報 記者 張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