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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興化法院:院長敲響新年審判“第一槌”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9-01-03 16:21:13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陳星 通訊員 陸錦渠 欣旭偉):1月2日,泰州興化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偉敲響了2019年刑事審判的“第一槌”,對興化市首例水上交通肇事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

(供稿 平安江蘇列表 三吳大地泰州 移動版)泰州興化法院:院長敲響新年審判“第一槌”

興化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偉(中)審判中 欣旭偉 攝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葛某某、唐某某于2017年9月18日22時許(本次案件檢察院因補充偵查後延期審理),駕駛貨輪經過鹵汀河X304段興化市周莊鎮大橋南側800米處時,未保持正規瞭望,撞沉被害人尹某才、尹某祥駕駛的捕魚船,致使兩人溺亡。經認定,兩被告人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案發後,兩被告人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通過轉讓貨輪等方式積極地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的近親屬對兩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表示了諒解,並出具了諒解書。

  庭審現場,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及一系列的證據,被告人葛某某、唐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均認罪服法。在最後陳述時被告人葛某某更是懊悔萬分,現場向受害人家屬鞠躬致歉,並懇請法庭給其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後,張偉對本案當庭宣判。兩被告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情節特別惡劣,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因認罪態度較好,且已得到受害人家屬的諒解,判處兩名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兩人均表示不上訴。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