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總工會等11家單位聯合製定意見 22條措施幫扶城市困難職工
將失業困難職工家庭成員納入一次性創業等補貼政策範圍、困難職工家庭成員大病保險各報銷段報銷比例比普通參保患者提高5到10個百分點、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在各階段教育中均可得到政府救助、特困職工家庭每戶每月免費用電15度……江蘇省日前出臺《關於深入做好城市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的意見》,用22條“貼心”幫扶措施為城市困難職工編織起一張幫扶保障網。
由省總工會牽頭11家單位聯合製定的《意見》明確,對納入縣級以上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的低收入職工家庭,實施就業、創業、醫療、教育、生活等專項幫扶救助和法律援助,對縣級以上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家庭成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意見》明確,困難職工家庭成員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為落實困難職工家庭的醫療保障,《意見》制定了7條幫扶措施。比如,困難職工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適當補貼,特困職工家庭成員則將由財政全額資助。困難職工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先診療後付費”的政策改革將全面推行。
對困難職工家庭子女的教育救助,涵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各階段。比如,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在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可享受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的學前教育政府資助;就讀全日制公辦學校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優先得到生活補助費,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到了高中階段,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將優先享受國家助學金,平均每生每學年2000元。
《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及時將特困職工家庭納入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併發放物價補貼。特困職工家庭與城市低保家庭同等享受糧油補貼和園林景點門票、區域內公共交通費用補貼,以及殯葬服務收費優惠等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困難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予以貸款貼息。支持困難職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重大疾病的治療以及突發情況導致生活困難的生活費用支出。
《意見》還將困難職工納入法律援助服務範圍。困難職工申請司法鑒定,交納鑒定費有困難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緩收、減收或免收。
特困職工家庭享受《意見》明確的政策,同時享受面向城市低保對象和低保邊緣戶的有關優惠政策。工會對納入城市低保且因病、因學、因災等存在特殊困難的職工家庭,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幫扶救助。(新華日報 作者 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