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舉行的常州市兩會上,人大代表們進行了一次特殊的審議:審議常州市民生實事候選項目,並進行票決。實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是常州市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一項重大創新,這一探索頗具新意。
民生實事項目是為民辦事,目的是造福百姓。哪些項目需辦、當辦、該急辦,哪些不需辦、可緩辦,百姓心裏有桿秤,最有説話權。近年來,各地為百姓興辦的民生實事項目越來越多,這些項目絕大部分受到群眾的歡迎和肯定,但也有個別民生實事項目“不受待見”,有的甚至出現“政府點菜百姓卻不動筷、政府買單群眾卻不買賬”的情況。其原因,主要在於有的民生實事項目本身不接地氣,脫離實際,脫離群眾。
實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把民生實事項目辦與不辦、急辦還是緩辦、辦的結果是好還是壞的決定權評價權交給代表,一方面是尊重群眾的選擇權、評判權,另一方面也有助於提高民生實事項目的品質和需求“精準度”。這既是一種票決機制,更是一種倒逼機制。通過投票,好的民生實事項目脫穎而出,不好的則被阻擋在門外。與此同時,也倒逼有關部門進行更精細、更認真的準備,有利於保證項目的品質。從這個意義上講,實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堅持民生實事項目的需求導向、效果導向,有利於精準把握群眾需求點、把民生實事項目辦到群眾心窩裏。
當然,作為一種制度創新,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也要不斷完善。民生實事項目票決制的本質,是問政於民、問需於民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比如,為了讓新的制度産生威力,“票決結果”必須得到尊重並執行,不能流於形式,更不能走過場。比如,“票決”之前應該對有關項目進行必要的宣傳解讀、讓百姓和代表充分了解,確保“票決”結果是絕大多數百姓希望看到的。再如,“票決”的內容應涵蓋從提出到辦結的全過程。又如,為了搞好“票決制”,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三者有機統一,等等。近年來,浙江等地也開始了民生實事項目票決制的探索,堅持項目建議由人大代表提出、正式立項由人大代表票決、實施過程由人大代表監督、建設結果由人大代表評估,有效實現了“實事由代表票決、過程由代表監督、結果由代表評議”。在江蘇省一些基層的探索中,也出現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和探索,如果能相互借鑒、相互促進,把民生項目“百姓點菜”落到實處,民生實事項目票決制就能越走越好,百姓的滿意度也會越來越高。(新華日報 作者 劉慶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