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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法院:被執行人無法坐高鐵  冒用身份被擒獲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9-03-15 17:14:50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陳星 通訊員 戴洪濤 欣旭偉):3月14日早上8點,執行指揮中心接到江蘇省法院發來指令,泰州興化法院一案件被執行人在南京高鐵站因冒用他人身份證被警方控制,南京雨花臺法院已經出警先行交接,要求興化法院立即派員對接。

  經查,本案被執行人張某某常年下落不明,前期依法對其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其無法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張某某被限制消費後並沒有認識到錯誤,也沒有主動履行債務,反而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企圖矇混過關。張某某剛到高鐵站購票就被民警發現並予以扣留,警方依據相關聯動執行機制及時將被執行人情況和當地法院進行了通報,在江蘇省高院執行指揮中心的調度下,決定先由當地法院執行局被執行人進行控制,隨後由執行法院及時出警交接,被執行人張某某最後承認錯誤,主動籌款履行全部義務。

  本案作為“陳年積案”能得以順利執行到位,主要得益於以下三點: 一是信用懲戒發揮作用愈發明顯,通過限制高消費、失信曝光等制度,極大的壓縮了失信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且隨著懲戒範圍的不斷擴大,被執行人失信成本將越來越高,將極大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二是全社會共同打擊老賴的大格局正在不斷豐富,解決執行難離不開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本案被執行人被公安機關發現行蹤後及時啟動信息共享機制,並幫助興化法院先行扣留,為執行爭取了空間、提供了便利。三是全省聯動執行效率不斷提高,本案在省院執行指揮中心統一調度下,雨花臺法院和興化法院進行了無縫對接、緊密配合,極大避免了因為路途遙遠所帶來的執行不確定性,提高效率。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