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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全面治理小區配套幼兒園
揚子晚報  2019-05-15 11:19:57

  原標題:小區配套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江蘇全面治理小區配套幼兒園,“一事一議”“一園一案”辦好學前教育

  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前期業主已入住,幼兒園卻還沒建;幼兒園雖有,但人滿為患報不上名……這些問題都將在近期得到全面治理和解決。節後上班第一天,省政府公開了江蘇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列出問題清單,“一事一議”“一園一案”切實辦好學前教育。

  這些問題都有解決方案了 未規劃的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

  揚子晚報記者注意到,在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江蘇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中,對當前群眾反映的學前教育熱點問題,都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方案。

  對已建成城鎮小區沒有規劃配套幼兒園的,縣(市、區)政府要依據國家和地方配建標準通過補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對正在建設的小區按配建標準應當規劃但未規劃幼兒園的,要建立責任倒查機制,抓緊查找問題原因,責令限期整改,落實幼兒園配建標準。分期建設的房地産開發項目,由政府協調開發建設單位將配套幼兒園列入首期項目建設,並滿足使用條件。

  規劃不足的要調整規劃、擴增配建

  對已規劃幼兒園但不能滿足小區實際需要的,由政府通過依法調整規劃、擴增配建幼兒園規模予以解決;對歷史形成的一定區域內幼兒園短缺問題,將抓緊選址、規劃、設計、施工,保證在合適的地點建成規模適當、功能齊備、符合要求的幼兒園。

  配建園必須與首期項目同步驗收

  對有幼兒園完整配建規劃但未按要求開工建設或未列入首期建設的,將由政府協商,確定建設期限,按標準完成配套建設;對縮減少建幼兒園的,要通過改擴建、補建等方式予以解決;對違反土地使用要求和規劃,在幼兒園建設用地上進行其他項目建設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置。小區配建幼兒園應當與首期建設項目同步驗收,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辦理開發項目竣工驗收。

  已挪作他用的必須予以收回

  已建成的小區配套幼兒園應當按照規定及時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要限期完成移交,對已挪作他用的要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的監督落實,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對移交的幼兒園辦理土地、園舍移交及資産登記手續。

  配建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小區配套幼兒園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後,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辦成公辦園的,由政府相關部門做好機構編制、教師配備等方面工作,依法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委託辦成非營利普惠性民辦園的,也要做好審核。各地要進一步明確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加強對普惠實效和品質方面的動態監管。

      解決問題列出時間表 各地將公開治理方案和整改措施

  省政府辦公廳要求,各地對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列出清單、建立臺賬。按照“一事一議”“一園一案”的原則,制定針對性整改措施,逐一進行整改。對於已經建成、需要辦理移交手續的,原則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對於需要回收、置換、購置的,原則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對於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原則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關建設規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竣工驗收。

  辦好學前教育事關百姓民生,省政府辦公廳還要求,各地加強社會監督,及時向社會公佈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和治理結果。設立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對失職瀆職行為和違法違紀案件,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揚子晚報 作者 石小磊)

編輯: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