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朱遠明 通訊員 陶正超):5月15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會議部署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改革工作。這標誌著江蘇法院新一輪的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改革全面啟動。
活動中,江蘇省法院與長江新濟州濕地公園管理中心簽訂了建立長江新濟州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修復基地協議;與河海大學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重新組建了江蘇省環境資源審判專家庫,聘請了76位包括兩院院士和國內著名學者在內的環境技術專家和法學專家,構建了環境資源司法審判的專家輔助平臺,提高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水準,儘快形成符合環境資源審判規律的專業化審判方法、審判機制。
據了解,設立南京環境資源法庭與9家按照流域劃分管轄區域的專門法庭、跨行政區劃對環境資源案件進行集中管轄和專業化審理,建立環境資源“9+1”審判機制,是總體部署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項改革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把探索生態環境保護“中國方案”的重要司法改革任務交給江蘇法院,已批准在南京設立環境資源法庭,並批復明確了專門法庭案件管轄類型範圍。
本次改革將能充分發揮流域區域管轄制度優勢,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司法與行政執法體系協同配合,統一行政執法和司法標準,提升環境資源綜合治理能力,強化生態環境系統保護;充分發揮跨行政區劃管轄制度優勢,進一步推進解決環境資源審判“主客場問題”,有效破解地方保護主義,保障法律的統一實施,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真正讓法治成為江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充分發揮案件集中管轄制度優勢,把握環境資源審判存在的法律與政策交匯,刑事、民事、行政責任交織,私益性與公益性交叉,法律知識與科學知識交融的特點,加強審判實踐鍛鍊和積累,努力創造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專業化審判經驗,力爭在環境資源審判領域創造更多“江蘇經驗”“江蘇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