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江西樣板”提供司法保障

2016-09-17 08:24:33|來源:新法制報|編輯:曾強 |責編:王宇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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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省級法制(治)報採訪團記者參觀省高院

  “踏遍青山人未老,風景這邊獨好。”江西這片熱土以其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在全國生態格局中佔據著重要位置,並首批全境列入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被譽為全國最綠的省份之一。江西全省法院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的重要指示和江西省委推進綠色崛起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牢固樹立現代環境司法理念,依法審結了一批環境資源類案件,有力地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全力服務江西的科學發展、綠色崛起,為打造美麗中國的“江西樣板”和江西省生態文明實驗區的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環境資源審判庭

  為青山綠水提供司法守護

  “這是我省首例大氣污染責任糾紛案,省高院二審判決改判被告賠償原告136萬餘元,這是一審判決賠償額的8倍多。”在介紹環境資源審判情況時,省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助理審判員、法學博士陳幸歡這番話引起了媒體關注。陳博士説的這起案件,是被稱作為江西首例大氣污染責任糾紛案,今年5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作出二審判決,改判由被告江西鷹鵬化工有限公司賠償原告江西星光現代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因廢氣污染導致的苗木損失136萬多元。

  “這是江西法院加大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的一個縮影。”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郭兵説。近年來,江西全省法院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近3年來,在環境資源審判體制機制建設、機構隊伍配備、理論調研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2015年9月,經江西省編辦批准,江西高院掛牌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

  2015年11月,九江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暨西海巡迴法庭正式掛牌成立,這是我省中級法院建立的首個環境資源審判庭。九江全市13個基層法院中,有6個基層法院已設立專門的環境資源審判庭。其中,武寧縣法院最早設立專門的環境資源審判庭。另外,7個基層法院根據情況設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形成了較為固定的環境資源審判組織。

  此外,贛州的南康區法院、龍南縣法院、上猶縣法院、于都縣法院均已抽調有環境資源案件審判經驗的法官,先後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截至2016年8月,江西共有25個法院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或合議庭。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今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西考察期間指出,綠色生態是江西的最大財富、最大優勢、最大品牌,強調要打造美麗中國的“江西樣板”。今年8月,江西省成為三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之一。近年來,全省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牢固樹立現代環境司法理念,依法審結了一批環境資源類案件,有力地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全力服務江西的科學發展、綠色崛起,為打造美麗中國的“江西樣板”和江西省生態文明實驗區的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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