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加大全省流域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力度,不斷提升水環境品質,保障長江中下游水生態安全,江西省在全國率先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籌集下撥2016年全省流域生態補償資金20.91億元。
據了解,江西省境內流域生態補償主要包括鄱陽湖和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九江長江段、東江流域等,涉及全省範圍內的100個縣(市、區)。
流域生態補償資金分配將水質作為主要因素,同時兼顧森林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因素,對水質改善較好、生態保護貢獻大、節約用水多的縣(市、區)加大補償力度,進一步調動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流域生態補償資金分配因素指標及權重設定為:水環境品質因素佔70%權重,其中,交界斷面、流域干支流、飲用水源水質和生態紅線保護區劃分和保護情況佔50%權重,水環境綜合治理重點政策及任務執行和完成情況佔20%權重。森林生態品質因素佔20%權重,重點考核各縣(市、區)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等森林生態建設與保護成效。水資源管理因素佔10%權重,重點考核各縣(市、區)用水總量控製成效。
分配到各縣(市、區)的流域生態補償資金由各縣(市、區)政府統籌安排,主要用於生態保護、水環境治理、森林品質提升、水資源節約保護和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的民生工程等。
江西省將強化跟蹤問效,對發生重大(含)以上級別環境污染事故或生態破壞事件的縣(市、區),將扣除當年補償資金的30%至50%,所扣資金納入次年全省流域生態補償資金總額。(記者張玉珍、劉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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