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精神”引領上合發展新征程
——習近平主席訪問塞波烏三國並出席上合組織峰會系列評論⑦
6月2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在烏茲別克斯坦塔什幹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會上發表題為《弘揚上海精神鞏固團結互信全面深化上海合作組織合作》的重要講話,強調要堅定遵循上海合作組織根本宗旨和原則,牢牢把握髮展大方向,動態調整各領域合作方略,確保本組織生機活力。
今年是上海合作組織成立15週年,塔什幹峰會無疑是一次“繼往開來、承上啟下”的重要會議,必將對上合組織發展歷程産生重要且積極的影響。習近平主席在講話中就上合組織發展提出五點建議,為推動上合組織新一輪發展指明瞭行動方向;與會領導人一致同意繼續落實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反對有關海洋爭議國際化和外國勢力干涉、支持鞏固聯合國在國際關係中的核心作用,為推動上合組織新一輪發展鞏固了合作基礎;《塔什幹宣言》明確了上合組織的發展前景和成員國共識,為推動上合組織新一輪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15年來,上合組織深刻總結國際關係實踐,順應時代潮流,開創性倡導和踐行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相互堅定支持自主選擇的發展道路,成員國彼此支持維護各自核心利益的努力,共同妥善應對域內外各種挑戰,有力維護了地區安全穩定,打造了休戚與共、安危共擔的命運共同體;堅持互利共贏和共同發展,積極挖掘互補優勢,協力做大合作蛋糕,全面推進經貿、金融、能源、交通等各領域合作深入發展,不斷加強利益融合,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體;簽訂《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以法律形式將世代友好理念固定下來,通過擴大民間交往和人文交流,深耕厚植友好感情,堅持不同文明包容互鑒、相互尊重、和諧共處,共創文化繁榮;奉行開放原則,努力拓展對外交往,朋友圈日益擴大,啟動首次擴員進程,並吸收新的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
實踐證明,“上海精神”催生了強大凝聚力,激發了積極的合作意願,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功發展的重要思想基礎和指導原則。同時,“上海精神”具有超越時代和地域的生命力和價值,為所有致力於睦鄰友好和共同繁榮的國家提供了有益借鑒,也為國際社會構建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係實踐注入了強大動力。正是在“上海精神”的引領下,在此次塔什幹峰會上,上合組織各成員國就許多重要問題達成廣泛共識,一致支持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推動上合組織區域經濟合作,對接各國發展戰略,推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合作,促進構建國際運輸走廊,打造連接亞洲和歐洲的樞紐;一致強調在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原則基礎上維護海洋法律秩序,所有有關爭議應當由當事方通過友好談判和協商和平解決;一致同意在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基礎上完善全球治理機制,遵循不結盟、非意識形態化、不對抗的立場解決國際和地區重大問題;一致贊同密切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和現代信息技術犯罪,打擊非法生産和販運毒品。
當前,世界經濟復蘇進程艱難曲折,國際和地區熱點問題頻發,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上合組織肩負實現和平與發展的責任更加重大。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按照習近平主席的建議,各成員國要弘揚“上海精神”,堅持上合組織發展之本,以平等互信為基礎,以互利共贏為原則,以對話協商為手段,以共同發展為目標,全面推進上海合作組織各領域合作發展,做國際秩序健康發展的建設性力量;要堅持安全為先,鞏固上合組織發展之基,加強反極端主義、禁毒等法律、機制建設;要擴大務實合作,拓展上合組織發展之路,為“一帶一路”建設同各國發展戰略對接發揮積極作用,推進産能合作,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措施;要夯實人文基礎,建設上合組織發展之橋,開展古跡修復和考古合作,推進青年、衛生、環保等領域交流合作;要堅持開放包容,壯大上合組織合作隊伍,以此次峰會簽署印度、巴基斯坦加入組織義務的備忘錄為契機,共同完善組織機制建設,擴展和深化各領域合作。
“凡是過去,皆為序章。”經過15年的蓬勃發展,上合組織已經成為當代國際關係體系中保障安全、穩定、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在通向下一個15年的新征程上,各成員國要繼續以“上海精神”為引領,致力於維護和平、促進發展並鞏固平等互信的關係,深化各領域有效合作,使上合組織牢牢植根于團結互信的土壤,繼續成長壯大,更加枝繁葉茂!(南方日報評論員)